为切实加强我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42号)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岳麓区教育局起草了《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4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受理机构: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安全保卫科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7栋07417室
邮 箱:278701086@qq.com
联系电话:0731-88999522(传真同号)
邮政编码:410013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