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景区(公园)、机关各科室:

  《2020年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执法工作方案》已经管理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2020年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执法工作方案

  为严格有效保护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资源,根据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局党委提出的“景区执法工作要严查一批案件,查出影响,查出威慑力”的要求,根据景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根据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风景资源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执法工作要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以严厉打击挖山毁绿、违法葬坟、森林野外用火、违法建设、破坏景区设施设备、猎采野生动植物等违法活动为重点,强化风景资源执法工作对资源保护的重要保障作用,通过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整治一批违法行为,提升社会各界的风景资源保护意识,确实有效的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麓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喻中文 胡德强

  副组长:易克彪、胡佳、施柏林、曾常清(常务)、周竹平、彭浩

  组 员:吴慧、刘金亮、屈卫国、李艳芳、蔺万成

  风景资源保护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景区管理局执法队,吴慧任办公室主任,蔺万成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我局官方网站事前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和程序等信息,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的录入和实施工作。事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对象、类别、结论等信息。积极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及相关执法培训。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将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制定我局音像记录清单,明确执法队音像记录范围,严格记录归档,通过记录发现薄弱环节,改进执法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重大执法决定要通过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作出最终决定,要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充分发挥我局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要设立专门法制审核机构,对法制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重大执法决定需通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正确。

  (三)全面加强执法巡查

  1、加强各景区管理处(科)的日常巡查工作。各景区要履行好景区资源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管控,确保巡查工作无死角全覆盖,特别要加强与村居社区、驻区单位管辖边界及交叉区域的巡控。各景区需将风景资源保护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3月20日前上报景区管理局执法队。方案需明确责任领导、巡查人员(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其他工作人员兼职)、巡查频次等。巡查中发现违法搭建、挖山毁绿、森林野外用火、违法葬坟等破坏景区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在巡查记录本上记录,及时报告局执法队进行处理。各景区要注重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景区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落实《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局属景区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报备登记管理办法》(岳景管发[2019]10号),将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责任领导:周竹平、彭浩、李艳芳)

  2、加强执法队日常执法巡查工作。

  一是局执法队对风景名胜区建成开放景区以外区域进行日常执法巡查,不定期对各景区的巡查情况进行督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定期印发《巡查通报》。(责任人:吴慧、蔺万成)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队员分片包干制度。景区35.2平方公里分为两大片区,第一片区范围包括麓山景区、天马山景区、桃花岭景区、寨子岭景区,景区控规范围内的岳麓街道、梅溪湖街道、学士街道;第二片区范围包括橘子洲景区、咸嘉湖景区、石佳岭景区、后湖景区,景区控规范围内的西湖街道、望月湖街道、桔子洲街道。实行执法队员分片包干制,执法队员对片区内景区资源保护工作牵头负责,做到既分工明确又配合有力。(责任人:吴慧、蔺万成)

  三是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出台《举报有奖管理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景区资源保护工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热心参与景区资源保护的社会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责任人:吴慧、蔺万成)

  四是建立执法“三联”机制。加强与区拆违办、城管、公安分局、资规分局、农林、民政、环保、市场管理、街道、高校、岳麓山文旅公司等单位资源保护执法工作的沟通对接,做到信息联通、会议联席、行动联合,有效的整合执法力量。岳麓山文化旅游公司作为橘子洲、天马山、咸嘉湖景区经营性资产的业主单位要加强对承租单位的管理,督促承租单位严格做好景区资源、环境保护等工作。区公安分局治安三大队加大对妨碍景区执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景区资源保护执法提供坚强的保障。橘子洲景区城管中队负责橘子洲景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重点查处违法搭建(特别是加建、扩建、改建)、流动摊担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曾常清、寻春霞(岳麓山旅游文化公司副总经理)、易忠伟(区公安分局治安三队大队长)、谢涵(橘子洲景区城管中队中队长)、吴慧

  (四)开展专项执法整治

  1、开展景区山地自行车、越野车专项整治工作。8月,重点针对麓山景区、桃花岭景区未开发游览区域山地自行车、越野车越野开展集中整治。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进行正面报道,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2、开展景区游览秩序整治工作。10月份开展景区游园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吸烟、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旅游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督办。局执法队加强对各景区落实风景资源保护属地责任的督查。局主要领导定期调度景区资源保护执法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格落实风景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切实责任上肩。对各景区未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由纪检部门启动问责,景区执法人员未尽职的由局纪委启动问责。

  (三)加强普法宣传。加大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继续办好《保护条例》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破坏景区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景区资源保护执法工作,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执法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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