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 职能职责
(二)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 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决议、决定,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负责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街道、村(社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
3.负责做好人大、政协的联络工作;负责辖区教育、文化、卫生以及民族宗教、统战、武装等工作。
4.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导第三产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商业网点建设。
5.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制定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监督街属单位的财务活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与优质服务。组织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保健。
7.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街道拥军优抚、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及辖区内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推动殡葬改革。
8.负责指导辖区内社区(村)的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社区服务的规划及措施,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各类公益基础设施,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负责辖区内涉及“三农”问题的全部工作。
9.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做好城建、规划、国土、绿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并负责落实文明创建工作。
10.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普法工作,协同区司法部门加强司法所管理,组织法制宣传,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
11.领导和组织开展辖区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做好辖区内拆迁失地农民就业工作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13.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我街道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58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59人(含一名退伍士官),离退休人员20人,政府雇员2人,临聘人员2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990.58万元,较上年增加380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990.58万元,较上年增加3809.33万元,主要是因为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财政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和惠民政策的投入。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990.58万元,较上年增加380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6.77万元,较上年增加75.35万元,主要是因工作人员的增加及调资;国防支出13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因民兵训练经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92万元,较上年减少29.1万元,主要是因压减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37万元,较上年减少1.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43万元,主要是因压减预算;城乡社区事务4527.2万元,较上年增加4363.6元,主要是增加了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农林水事务1115万元,较上年减少666.59万元,主要是因将部分农林水支出调整至城乡社区事务中支出;新增住房保障支出86.67万元,主要是因功能分类的需要单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90.58万元,较上年增加3809.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484.68万元,较上年增加244.3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505.9万元,较上年增加3565.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补助、城乡社区支出补助、农林水支出补助,主要用于建设旅游胜地、产业兴城、幸福家园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07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上升0.95%。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03万元,下降14.68%。其中公务接待费33.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7.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幅度为0%,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7.03万元,降低48.05%,主要是公务用车压减至2台;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99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990.5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560.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岳麓区坪塘街道财政所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