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2019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考核验收办法(试行)》以及《2019年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长沙市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组建生活垃圾分类桶边指导队伍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对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小组

政  委:罗勇刚

组  长:程  勇

副组长:彭  波、王  华、许  伟、李志刚、伍志坚(常务) 、 刘建新、钟  凯、杨  晴、陈  宇、李  玏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由邓英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城管办、党政办、党建办、公共服务办、财政所、公共安全办、退役军人办、网格办、政务中心、纪委办 、城管中队

二、考核范围

嘉顺社区、梅园社区、润龙社区、骑龙社区、晟秀园社区、云溪湾社区、金茂社区、阳明山庄社区、桃岭社区等9个社区

三、考核内容

(一)机制建设:各社区建立联点领导督导机制,成立社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政令畅通、资金保障等工作机制。

(二)组织发动:具体包括居民入户台账、党员台账、督导员台账、入户宣讲台账等。

(三)居民参与:具体包括居民入户分类投放知晓率、居民分类投放率、居民分类满意率等。

(四)设施投放:具体包括设置社区干湿垃圾分类收集桶、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集置点(桶)、湿垃圾分拣点、湿垃圾集置点、大件垃圾集置点、建筑(装修)集置点,设施保持清洁无满溢现象、标牌标识正确等。设施设置符合《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要求。

(五)分投分收

1、社区干湿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点存放,建立各类垃圾收运相关台账登记。

2、督导人员配置要求及职责:(1)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桶边指导员的标准,配足、配齐桶边指导员,确保桶边指导员能够面对面对居民垃圾分类进行日常提示和宣传指导,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2)所有桶边指导员应统一配备工作马甲、帽子、红袖章、手套、证件及必备的劳动工具。(3)负责桶边值守,对分配范围内的居民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劝导、督导,鼓励和引导居民自觉分类,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工作记录。(4)负责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投放情况进行监督。

(六)宣传工作:每月在当地主流媒体开展好宣传引导活动,每月开展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好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手段进行宣传。

(七)信息报送:按时按规范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信息、台账、简讯、进度情况等信息。

四、考核方式

(一)采取“月通报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季度考核成绩按月通报情况实行综合排名,街道经费严格安排名分档发放,考核方式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交叉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采取加分项和扣分项。

(二)计分办法。

采取百分扣分制考核计分,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计分(详见附件)。机制建设10分,组织发动12分,居民参与12分,设施投放12分,分投分收24分,桶边指导员10分,宣传工作12分,信息报送8分。另实行加分项和扣分项。

(三)考核纪律。检查考核人员应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检查考核操作程序,严禁上报虚假考核信息,自觉接受监督。考核人员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考核评定每季度一次,考核成绩依照每月通报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安排名分档发放奖励。

(二)设定单项荣誉奖及个人奖励。

1、单项集体荣誉奖。社区获市(含以上)、区级单项集体荣誉的,年终考核时分别按市级(含以上)和区级两个层次进行奖励。

2、个人先进奖。年终考核设定个人优秀奖项,总名额20名,其中,社区书记2名,专干2名,志愿者(督导员)10名,物业经理6名。

第(二)项奖励办法在年终考核单独实施,具体奖励经费另行研究。

(三)惩罚办法。

1、在季度考核排名倒数三位的,取消该季度奖励经费,对末位的社区予以全街通报批评(符合区垃分办分类标准的除外)。

2、在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由街道纪工委对社区负责人进行效能监察约谈并全街通报批评(符合区分办分类标准的除外)。

3、在季度考核中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各社区联点领导负连带领导责任,由街道主要领导对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社区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符合区分垃办分类标准的除外)。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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