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推进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印发了《湖南湘江新区推进高质量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湘新综发〔2025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意义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优化调整和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已成为缓解家庭育儿压力、提升生育意愿的重要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普惠托育服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湖南湘江新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立足新区实际,聚焦“生得起、养得好”的现实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政策安排,构建覆盖全区、方便可及、质量可靠、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支持生育、尊重生育的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新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

二、总体目标与原则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力争三年内建成以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街道(镇)托育机构为节点、社区托育为基础的多层次托育服务网络,实现15分钟托育服务圈”全覆盖。每个街道(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机构,支持各类主体举办托育机构,推动“医育康”融合模式落地,提升从业人员持证率和托位使用率。

工作原则包括: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社区为主、多元发展,科学规范、精准服务。强调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共同推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重点任务与措施

《实施方案》围绕“建体系、扩供给、提质量、降成本、优服务”五大方面,提出六项重点措施:

(一)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区级平台,打造集指导、培训、研发、监管于一体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区托育服务提供管理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扩大普惠托育供给。以社区为主阵地,推动嵌入式托育机构建设,形成15分钟服务圈”;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福利性托育机构,有条件的向社会开放。

(三)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推进“医育结合”,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发育评估和早期干预;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工作;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智慧监管,提升安全防控能力。

(四)减轻机构和家庭负担。对完成登记备案的新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万元/托位补助,按实际入托人数发放补助;落实税费减免、公用事业费优惠等政策;发放托育服务券,落实育儿补贴,降低家庭成本。

(五)开展科学育儿指导。设立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成立“科学育儿百咖服务团”,制作指导手册和视频,开展“五进”宣传和托育体验活动。

(六)推动企事业单位办托。鼓励园区、企业利用自有场地办托,政府统筹周边资源对接需求,工会探索育儿补贴和培训支持。

四、职责分工与保障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新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的具体职责,形成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例如:卫生健康局牵头制定新区托育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备案监管;经济发展局负责价格备案和优惠政策落实;教育局支持幼儿园办托;财政金融局保障资金投入与监管;街道(镇)负责需求摸底和宣传动员。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实施方案》明确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前期准备阶段:完成摸底调查和动员部署;二是项目建设阶段(202510月前):完成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园、单位园等建设与备案;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2511月—12月):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为后续工作夯实基础。

六、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个方面的保障工作,在组织保障方面,由卫生健康局牵头调度,各部门协同推进;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稳定投入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在督导评估方面,建立验收评估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年度目标达成。方案自20259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方案》系统构建了湖南湘江新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发展蓝图和政策路径,是新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升民生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新区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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