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的部署,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突出信息公开重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效增进了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更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保障和促进了全区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完善领导机构,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年初,我局就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加强领导,我们根据实际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信息公开氛围。为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我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结合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依托岳麓政务网、岳麓教育信息网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同时,向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征求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发挥平台作用,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根据省、市、区下发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我局对岳麓教育信息网进行改版,并及时对网上的内容进行完善。利用岳麓教育信息网站建立了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这是一个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融“办事指南、政策咨询、信息公开、投诉受理、舆情回应”于一体。为不断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我局充分利用机关的宣传栏,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宣传专栏,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开信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同时,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等途径开展教育宣传,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教育信息,全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4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人事类信息5条,财政类信息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教育信息17条,办事服务类信息2条,专题专栏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我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局班子组成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信息。

  2.规划计划类信息。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信息。

  3.业务工作类信息。主动公开区教育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以及全区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动态、教育新闻、工作信息等业务工作类信息。

  4.其他类信息。包括区教育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情况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未发生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内容、完善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2017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领导负责制,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化,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手段,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实用、便利。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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