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岳麓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样本)》的通知

岳教发〔2020〕8号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岳麓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和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样本)》的通知


中小学校、幼儿园、局二级机构,民办学校:

现将《长沙市岳麓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样本)》一并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和部门协调,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参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样本)》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和修改本单位火灾、交通事故、食品中毒、疾病传染病、拥挤踩踏、大型活动事故、化学实验品事故、水电气油安全事故、打架斗殴和欺凌事件、自然灾害、特种设备事故等应急预案,切实构建全方位的预案体系,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和意识。


附件:1.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

     2.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样本)》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03月30日



附件1: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岳麓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长沙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校(含高中)和幼儿园,区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执行。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群体性事件。包括涉及师生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上访和集体罢餐、罢课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和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以及其他因素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安全事故。包括校内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物中毒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学生伤亡的其他事故。

(四)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五)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湖泊、洪水、地质、森林、强降雨、低温冰冻、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次生灾害等。

(六)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七)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

四、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妥善应对。区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调度全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付,处置果断,最大程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破坏性。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后,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区属各学校要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向区教育局报告。

(三)预防为先,及时化解。深化安全教育和演练,各学校要针对六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组织安全教育、常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强化师生的应急演练,提升师生的基本防灾避险的意识常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坚持防范为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将事件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突发情况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不留空档,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五、指挥体系

(一)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班子成员

员:办公室、安全科、教育科、民幼科、财务科、建设科、组织人事科、信息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后勤办、卫生所、少年宫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科。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区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请示报告。其中,各科室对应职责是:

安全科:牵头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应急处置总体预案的编制,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年度应急工作总结。负责指导处理校车、消防、校园踩踏、校园意外伤亡、学生溺水、校园欺凌和打架斗殴、暴恐、网络贷和校园贷、特种设备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突发性、群体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应急值守安排。负责所有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调度,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向相关领导报告、车辆安排、紧急通知发布。负责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因教育政策制定与发布而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涉学校涉教师涉学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及法律事务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舆情监控及应对、政务宣传等工作。

建设科:负责指导处理校舍安全(含因地震、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引发的校舍安全事故)、建筑工地事故等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教育科:负责指导处理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中小学入学就读、基础教育改革、学生学籍管理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民幼科: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民办学校、幼教机构和培训机构的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学校涉及教师职称评审、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等引发的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处理因薪酬、待遇落实等人事政策调整或执行不到位引发的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处置全区涉及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突发事件与应急工作。

财务科: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保障。指导处理打击传销、金融诈骗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师培训、教研活动、调研考试组考中突发的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后学生心理疏导。

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配合处置环境污染、化学实验突发事件。

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指导处理中专、职高、高职院校、大学等各类学校在我区范围内招生引发的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处理高考、学考、成人高考及各类招生考试引发的突发事件。

后勤办:负责指导处理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研学活动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卫生所:责处置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素质教育基地:负责指导处理学生军训以及基地内研学活动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少年宫:负责处置学生艺术培训、德育活动等教育培训活动引发的突发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专项工作组

根据事件和事故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领导小组下设 7 个专项工作组: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组

  长:分管局领导

牵头科室:相关业务分管科室和单位

参与科室:由专项组组长指定

主要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督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组

  长:分管局领导

牵头科室:相关业务分管科室和单位

参与科室:由专项组组长指定

主要职责: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学校通报情况,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组

长:分管局领导

牵头科室:相关业务分管科室和单位

参与科室:由专项组长指定

主要职责:指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各学校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全区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属地街道(镇)等事宜;在接到报告后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4.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组

长:分管局领导

牵头科室:相关业务分管科室和单位

参与科室:由专项组组长指定

主要职责:保证网络安全运行;关注并引导网上舆情信息,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网上大面积传播;或网络遭受攻击;及时处置或向上级网管部门报告网络遭受境内外有关势力严重攻击、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和其他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5.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组

长:分管局领导

牵头科室:相关业务分管科室和单位

参与科室:由专项组组长指定

主要职责: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发生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

6.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长:分管局领导

牵头部门:相关业务分管科室和单位

参与部门:由专项组组长指定

工作职责:联合公安、网信、保密、市场监管等部门、属地街道(镇)制定和完善考试类专门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认定事件等级并启动相应预案;协调各方联动,共同解决问题。

六、级别划定

(一)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 I 级对待的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信息;以及视情形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突发安全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 30 人及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造成 10 人及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造成 3 人及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七、处置程序

1. 先期处置。突发情况发生后,事发学校要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护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采取一切措施,救治受伤人员,解救、疏散、安置好被困人员。

2. 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单位要尽快掌握情况,在 15 分钟内进行向区教育局和区政府电话报告,30 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 小时进行续报,后续新情况及时报,事件处置后总结报。区教育局按照相应程序和要求,将辖区内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向市教育局报告。

3. 启动预案。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及时向组长、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较大事故以上的公共事件和事故,相关职能科室应按程序和时限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市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网信办、区维稳办等部门报告。

4. 现场组织。事发学校校长是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发生一般事故,局突发事件处置小组接到报告或接到突发事件处置办公室的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突发较大及以上事件,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赶赴现场。到达现场以后,由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合理分组,落实任务,其他人员按组长布置的任务和要求进行落实。

5. 事态控制。发生群访、聚集、暴恐、械斗事件、疫情等恶性事件,依靠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人员稳控工作。必要时,请求属地政法部门的支持,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学校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和开展调查,落实职能部门要求排查、隔离等措施,并根据职能部门意见,报请区教育局研究是否停课。

6. 信息发布。对外信息原则由属地政府组织发布,以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但全区性的突发事件和学校所发生的突发事件,除刑事案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外,对外信息须经局办公室把关、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审定以后由局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特别重大事件的,须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发布。情况发生学校及有关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7. 善后处理。在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事发学校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对在突发事件中不幸遇难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理赔和家属安抚工作。同时,要迅速恢复事发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八、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全区各类学校均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均要成立强有力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 物资保障。完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

3. 经费保障。应急经费应列入年度预算,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费有支配权。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过程中,局财务科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组长对应急经费处置有支配权。

九、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 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

2. 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 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 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事态扩大或其他次生灾害的。

十、附则

1. 本预案由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试行本)


1.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xx 小学

根据 xxxx 小学所处位置和实际情况,为应付可能发生的火灾,及时做好防火应急工作,确保师生、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防火应急预案。

一、具体任务

根据保卫科的布置,所属保安除了担负正常警卫工作外,还应随时做好防火应急工作。

二、人员编成

所属执勤单位保安队成立十人防火应急分队,编成四组。

第一组为疏散组:二人组成

第二组为灭火组:四人组成

第三组为联络组:一人

第四组为现场保护组:三人组成

三、组织领导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所属执勤单位保安队成立以xxx为队长,xxx为副队长的指挥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应急行动的组织指挥工作。

四、情况处置

当发生火灾时,所属执勤单位首先按应急方案组织自救,防火分队尽最大可能减少学校的损失,保安队在接到通知后,最高负责人应带领防火队赶赴现场。第一组开始疏散人员;第二组切断电源、煤气开关、派人隔离易燃易爆品等,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设备等,进行扑救;第三组分别通知所属领导,拨打“119”报警;第四组协助第一组疏散人员同时保护现场、做好挽留目击证人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五、相关要求

1. 加强对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专职保卫干部负责,保安负责人要对防火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巡逻、巡查,及时做好汇报、记录工作。防火分队人员要高度重视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2. 深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加强对防火知识的培训学习,克服各种麻痹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力争把灾害降低到最小。

3. 积极做好防火准备和防火的训练、演练。安保部门要结合季节情况,适时做好研究和演练工作。认真熟悉方案,适时进行情况模拟演练,做到一声令下“拉得出、援得上”。

4. 加强请示报告。经常和主管领导沟通、联系,及时汇报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遇有情况时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理。

5. 协助学校做好每天的消防巡逻工作,发现烟、明火、乱拉乱接电源或带有易燃易爆物品行为人员,应主动上前制止。视情况轻重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6. 熟悉学校内外各个消防器材的位置以及使用方法,每天要对消防器材全方位检查,发现情况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以便妥善解决。

7. 熟记防火应急方案,如出现火情,按应急行动方案实施。

2.应对突发恶性事件应急预案

——xxxx小学

为应对学校突发恶性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中“突发恶性事件”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

如:

1)传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等;

2)学校食堂供餐、外供餐或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3)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或其他伤害事故;

4)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5)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6)由心理原因发生的自伤自残自虐性事件;

7)学生在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8)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

责任人:全校教工

学校全校教工应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锐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按规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种隐患。

2.早发现

责任人:全校教工

严格执行轮护制度,分区域安排护导巡视人员,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夕检、报出勤制度,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要以恰当言行稳定学生情绪,不制造紧张气氛;加强对学生的常规及安全教育管理,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反馈信息、采取措施。

3.早报告

责任人:班主任、校医

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突发恶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室,准确、及时地通报有关信息;如果班上同时发生三人以上(含三人)出现呕吐、腹泻、高烧等症状,需立即报告医务室,医务室应了解真实情况,做好准确记录,报校长室;与食堂管理员取得联系;经校长室决策后,由医务室专人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区卫监所汇报;必要时向“110”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

责任人:全校教工

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制度,应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应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说明基本情况,让家长到现场协同处理;如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人群或班级,在稳定情绪、维护秩序的同时,采取一定疏散隔离、检查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应尽可能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资料,以利于事故的正确处理。

三、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长:校长

   员:校行政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5)负责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应对突发事件发言人:

校长(校长不在,由常务副校长负责)。

关于媒体采访:未经学校同意,保安不得允许媒体随意进校采访、干扰工作。学校只在适当时候,接待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同意的采访,且由专人进行接待。

2.医疗救援小组

   长:学校书记

   员:医务室校医、学校司机、体育教师等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相关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3)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长:负责安全的副校长或主任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年级组长、班主任等

主要职责: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

   长:工会主席或后勤主任

   员:食堂、财会、后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小组

   长:教导处主任

   员:信息组及相关班主任等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恶性事件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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