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制度。
2、负责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区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承担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储备和调配管理以及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4、负责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5、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6、负责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网络,指导街道、乡、镇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8人,目前有在职人员18人,临聘10人,另区政府移交中心管理的原区房产局退休人员共计55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调入1人。 我中心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登记审批科和项目住房管理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2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3.14万元,减少6.6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共专项费用等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2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3.14万元,减少6.64%,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共专项费用等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2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2万元,占44.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43万元,占41.27%;卫生健康支出36.19万元,占3.52%;城乡社区支出72.48万元,占7.05%;住房保障支出36.28万元,占3.5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71.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7.4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48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小区安全消防培训项目经费8万元,停车场租赁费4万元,综合办公楼运行项目经费12万元,伙食补助项目经费8.98万元,公租房违规整治专项经费20万元,门面评估服务费4.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50.9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8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日常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54万元,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9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整体支出1028.4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57.48万元,其中:(综合预算)公租房小区安全消防培训项目8万元;(综合预算)停车场租赁项目4万元;(综合整治)公租房违规整治项目20万元;伙食补助项目8.98万元;门面出租价格评估服务费项目4.5万元;综合办公楼运行项目1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