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三)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划规划,贯彻地名管理法规,制定本区地名管理规划和计划;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负责本区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街道、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五)负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工作以及清理整顿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殡葬和婚俗改革,指导全区殡葬、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承担高龄、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年检工作;监督落实有关福利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负责本区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工作。

(八)负责管理社会性慈善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照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地区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  

(九)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慈善社工科,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长沙市岳麓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9,38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2.03万元,增长5.50%,主要是因为政府加大了对民政事业的经费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9,38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87.2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9,38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64万元,占3.30%;项目支出28,418.65万元,占96.7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8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2.03万元,增长5.21%,主要是因为政府加大了对民政事业的经费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6.99万元,增长6.69%,主要是因为政府加大了对民政事业的经费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3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78.58万元,占88.7%;卫生健康支出702.52万元,占2.44%;农林水支出2499万元,占8.66%;住房保障支出57.37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635.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83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75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新增1名在职人员、部分人员依据级别重新调整交通补贴标准、补缴部分人员以前年度职业年金记实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财政年中追加了2022年社区(村)书记、主任春节慰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图录典志成果转化项目未完结,合同尾款待支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997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7.71万元,支出决算为7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归还区养老中心建设项目专项债本息收入,由二级机构付至岳麓区非税收入专户后直接缴回财政局国库,我单位不体现此笔收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8.65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67万元,支出决算为2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1名新增在职人员经费,并补缴部分人员的以前年度记实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4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包含离世人员丧葬抚恤费,本年度无人员离世未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6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240.7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仅支付三个季度的基本殡葬服务费,新文件政策保障范围扩大,最后一个季度费用待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38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经费主要用于发放辖区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其中运营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数计算。2022年以来,因疫情原因,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辖区养老机构长期处于封闭管理状态,机构入住率普遍不高,故实际发放补贴金额与预计发放金额有所差异。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749.8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34万元,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拨款。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48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37万元,支出决算为93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配套资金。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3.4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社区、村)临时性工作补贴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6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1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缴费比率提高两个百分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无差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5.34万元,支出决算为5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名在职人员,年中追加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

公用经费87.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28.2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79%,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减少46.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加之本年度接待来访人数略有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24万元,增长66.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救助车辆年岁久、损耗大,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4.6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0万元,占95.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17人次,主要是接待益阳市救助站、湘潭县救助站护送救助对象来站;湘阴县城市救助服务中心考察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万元,主要是救助站车辆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及年检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8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54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49.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拨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 万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部分在职人员20202021年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16.11万元,1、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7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能力提升等;2、用于开展社工考前培训,人数273人,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政策法规等;3、用于开展街道、社区(村)儿童监督员、儿童主任培训,人数240人,内容为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解读、儿童主任职责定位、儿童服务安全规范等;4、用于开展社工站继续教育培训,人数22人,内容为社会工作论授课、实务演练、案例分析等;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1.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6%。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35.59万元,执行数为29387.29万元,完成预算的135.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单位始终把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在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行动。全年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23000余份、制作打非短视频10条;认真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全年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30余项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70多个,下发督促整改落实通知20多次,约谈机构负责人10多次。同时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养老服务格局,新建设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7家并投入运营。重点抓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一覆盖一本册三到位”要求,做好坐班转值班工作。完善岳麓区推进清廉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含浦街道含泰社区、雨敞坪镇泉水湖村做好小微权力清单改革试点。构建以社区党建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共同发力的“五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最大限度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扎实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市级五型示范社区16个、打造农村便民服务点4个。做好婚姻登记规范运行,打造了全省4A婚登机关。以长沙市新殡葬条例实施为契机,狠抓重点问题整治,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区划地名、流浪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印发社会救助专干队伍管理十条措施和救助工作评估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救助队伍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救助保障力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00余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761.32万元;累计发放保障资金2240.75万元;为2220名城市特殊困难帮扶对象发放帮扶资金341.34万元;为679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39.31万元;为275名精减退职人员累计发放资金16.9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上级经费拨付较迟,或经费先行拨付,相关文件暂未下达,年末无法完成拨付或支付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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