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完善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不含医疗、生育保险,下同)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协助上级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长(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区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职)退休费。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区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9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9人,政府雇员2人,临聘人员28人。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综合科、就业培训科、社会保险科、仲裁科。局属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岳麓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岳麓区就业服务中心、岳麓区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岳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9822.8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75.45万元,增长77.07%。主要是因为新增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5250.98万元,以及年度工作目标调整经费收支相应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82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22.86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8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22万元,占17.70%;项目支出8,084.64万元,占82.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9822.8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3.94万元,增长77.34%。主要是因为新增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5250.98万元,以及年度工作目标调整经费收支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7%,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08.02万元,增长(减少)71.70%,主要是因为新增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以及年度工作目标调整经费收支相应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8.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18.21万元,占97.43%;卫生健康支出92.86万元,占0.99%;农林水支出22万元,占0.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71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109.55万元,占1.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83.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5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1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39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中新增工作任务追加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32.1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135.30万元,支出决算为90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四季度灵活就业补未在年度内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21.50万元,支出决算为9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使用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回人力资源市场租金16.04万元,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市场正常运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4.82万元,支出决算为50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使用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66.30万元,支出决算为9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3.38万元,支出决算为6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66万元,支出决算为3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年中财政拨入的上级配套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95.0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标准发放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578.40万元,支出决算为525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情况发放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年中财政拨入的上级配套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0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4.46万元,支出决算为3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策性人员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调整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13万元,支出决算为3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情况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年中财政拨入的上级配套资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7.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政策性人员经费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7.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7%,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21.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90.9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2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费、维修费及保险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5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2万元;支出46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64.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年中财政拨入的上级配套资金。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6.88 万元,降低23.87%。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压缩日常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78万元,用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政策培训,人86人,内容为:进行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系统操作培训、讲解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评价体系、学习2021年创建先进社区经验。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8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22万元,项目支出8084.6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从资金来源、资金结构、年度工作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4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也存在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和预算追加的情况,产生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预见不足,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年中进行追加和调减,导致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对比有差异。今后我单位将加强预算管理意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率及精准率,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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