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工作。  

2、组织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3、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研究和修订行政区划规划,贯彻地名管理法规,制定本区地名管理规划和计划;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负责本区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街道、乡(镇)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5、负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工作以及清理整顿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殡葬和婚俗改革,指导全区殡葬、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承担高龄、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福利企业的认定、报批、年检工作;监督落实有关福利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负责本区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工作。  

8、负责管理社会性慈善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照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地区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  

9、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审计和监督;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正式人员编制31个,实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4人,政府雇员0人,临聘人员14人。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慈善社工科,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社会救助事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长沙市岳麓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63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3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56.61万元,增加3.62%,要原因是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民生资金的保障力度;另一方面新增了岳麓区养老中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的本息归还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1,635.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55万元;农林水支出2,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56.61万元,增加3.62%,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民生资金的保障力度;另一方面新增了岳麓区养老中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的本息归还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635.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30.7万元,占87.96%;卫生健康支出50.55万元,占0.23%;农林水支出2,499万元,占11.55%;住房保障支出55.34万元,占0.2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0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730.2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社会组织管理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组织的培训、年检、评估等方面;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界桩管护维护、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方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9,976.1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经费、培育扶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并购买服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指导平台、社区志愿服务等方面;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57.71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慈善助学、区养老中心项目建设专项债券本息归还方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地退干部及遗属生活费方面;儿童福利支出165.27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慰问、儿童主任岗位津贴等方面;老年福利支出2,407.1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五类老人意外伤害险等方面;殡葬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政府补助经费、墓园整治等方面;养老服务支出1,382.62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工作及人员经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城区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749.81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临时救助支出761.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及春节慰问等方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9.3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方面;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本照料护理、丧葬等方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基本照料护理、丧葬等方面;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8.88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49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和服务群众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87.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万元,增长3.67%,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无;培训费预算14.5万元,拟召开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人数1498人,内容为坐班制转值班制、惠民项目资金及城乡社区治理相关业务知识;拟召开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培训,人数150-200人,内容为民法典、社会组织相关条例、党建和意识形态知识;拟召开社区、社会组织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数为150人,内容为社区社会工作方面及实务操作课程;拟召开社会工作人员考前培训,人数400人,内容为社工综合能力、实务及政策法规课程;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5.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6.2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整体支出21,63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3万元,项目支出20,730.2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6个,涉及项目支出20,730.29万元,其中: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749.81万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补贴项目839万元;城区困难老人基本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项目96.24万元;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项目237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450万元;城乡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援助资金项目3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政府补助及殡改宣传、督查整治项目193万元;春节慰问项目426万元;慈善助学购买服务项目3.24万元;村级组织投入专项项目2,499万元;地名管理专项项目20万元;扶持民办养老机构项目342.5万元;高龄津贴项目2,359.2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项目95.87万元;和谐社区建设项目102万元;婚姻登记专项项目44.47万元;界桩管护维护项目3万元;敬老院专项项目80.88万元;救助站专项项目49.34万元;老年项目47.9万元;临时救助项目60万元;墓园专项整治项目18万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及建设补贴项目24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项项目28.6万元;农村幸福社区建设项目6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510万元;区培育扶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并购买服务专项项目102万元;区养老中心专项债券本息归还资金项目710万元;全国社区志愿服务专项(全国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和区志愿者联合会整体建设、培育等费用)项目5万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项目20万元;社会救济费项目8.88万元;社会组织管理及中介服务费项目18万元;社区(村)儿童主任岗位津贴项目40.8万元;社区(含工作、惠民)项目9,582.16万元;社区员额人员轮训及员额管理平台管理费项目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项目700万元;无名尸体处理费项目5万元;乡镇(街道)社工站及指导平台项目10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项目5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请见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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