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城市卫生设施建设。 

(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 

(三)城市环境卫生监督。 

(四)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五)具体承担负责235.55万平方米绿化带的环卫维护,133座垃圾站(含21个收集点)、95座公共厕所、27座地下通道、6座人行天桥、58条主次干道市容维护以及主次干道果皮筒的清扫清掏和卫生管理,以及生活垃圾清运、渣土管理及餐厨垃圾集中收运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我中心现有编制人数130人,截止2021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85人(不含分流街道重心下移职工),离退休人员162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896人。我中心现有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综合科、财务科、市容维护督查科、基建设备维修科、安技科、智慧平台科、纪检监察室、垃圾运输车队、渣土事务管理科、南片维护所、北片维护所、西片维护所和二环线维护所。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079.4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12.06万元,下降18.64%。主要是因为2021年环卫品质工程、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支出减少,以及2020年含有2019年体制经费补差的部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0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07.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07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5.52万元,占22.69%;项目支出13,203.94万元,占77.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79.46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12.06万元,下降18.64%。主要是因为2021年环卫品质工程及粪污处理等专项经费支出较2020年减少内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7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49.96万元,下降9.29%。主要是因为2021年环卫品质工程、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7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6.55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67.15万元,占0.39%;节能环保支出126.8万元,占0.74%;城乡社区支出15,586.17万元,占91.26%;住房保障支出165.79万元,占0.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76.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7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为年中追加的蓝天保卫战2020年3-6月绩效考核专项奖励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72万元,支出决算为86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预算与实际发生额之间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预算与实际发生额之间存在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91万元,支出决算为9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之间存在差额。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43万元,支出决算为4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业年金基数调整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之间存在差额。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39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伤和失业保险基数调整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之间存在差额。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独生子女发放人数减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15万元,支出决算为5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之间存在差额。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余专项指标支付新能源清洗车及多功能抑尘车购置费用。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7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厨余垃圾箱等购置专项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05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度结余指标支付相关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968.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分流街道职工预算在相应的街道办事处安排,再按季度将经费拨付至我中心,我中心代付其工资、社保、公积金支出,计入我中心本年支出中。二是使用上年结余专项指标支付新能源清洗车及多功能抑尘车购置费用。三是因政策原因,年中新增滨江学士片区外包服务支出等。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在本年度退休,单位公积金缴存总额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5.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4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台 ,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8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7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人数0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共有车辆217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清洗车等专业作业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9079.4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组织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道路站厕水车等维护人员经费”“业务维护”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3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按照预算支出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等方面进行了总结,使绩效评价指标与各项目工作任务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了各项目工作落实 

组织对“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07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98分,结果显示出绩效情况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绩效自评表格(整体评价).doc

2021年度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1年决算.xls

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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