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等,具体承担岳麓城区40余条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维护,91座公共厕所、140座垃圾站(含34个收集点)、2座人行天桥、25座地下通道的清扫和卫生管理,73万㎡绿化带保洁、10753根电线杆清洗、675块路名牌清洗、全区每天1300吨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以及全区环卫设施维护等业务工作,并负责对辖区内基建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监管。

  二、部门人员情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为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53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95人,分流街道在职人员65人,离退休人员142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770人。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其中:内设机构   10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基建科、督查科、政工科(工会)、安技科、汽车队、渣土办、南片维护所、北片维护所。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11031.2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154.63万元,支出总计12079.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0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总计11031.29万元,较上年增加117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1.29万元,较上年增加1175.91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支出总计12079.02万元,较上年增加227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98万元,较上年增加53.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4.42万元,较上年增加194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67.2万元,较上年增加24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42万元,较上年增加29.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020.56万元,较上年增加2229.83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以前年度社保断档补缴。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58.46万元,较上年增加48.46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2015年城管品质工程环卫类项目工程及设备款经费和环卫工人节慰问经费,主要用于新建5座环卫工班房和临聘人员环卫节慰问等方面。

  四、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79.02万元,较上年增加2278.29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12020.56万元,较上年增加2229.83万元;②项目支出 58.46万元,较上年增加48.46万元。

  五、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3万元,较上年减少15.21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9.05万元,比预算减少32.37万元,降低78.15%。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19万元,降低 10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9.05万元,比预算减少13.37万元,降低59.6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2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5.4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6号),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079.0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岳麓区环卫局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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