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 职能职责:观沙岭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岳麓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并贯彻执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观沙岭街道办事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87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86人,维护所5人,离退休人员22人,政府雇员2人,临聘人员38人。

  我单位内设机构13办1所1站,分别是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计生办、综治办、经济办、城建办、社会事务办、文明办、安置办、城管办(含维护所)、安监站、食安办、物业办、纪检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观沙岭街道办事处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民生、重点工程拆迁、城市管理、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911.84万元,较上年减少275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911.84万元,较上年减少2145.16万元;主要是专项补助收入及纳入非税管理重点工程拆迁补偿收入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614.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911.84万元,较上年减少2759.47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4.73万元,较上年减少5438.58万元,主要是专项补助收入及纳入非税管理重点工程拆迁补偿支出减少;公共安全支出220.5万元,较上年增加219.5万元,主要是派出所今年进行提质改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79万元,较上年减少761.19万元,主要是转移支付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38万元,较上年增加32.38万元,适当了加大计生投入;城乡社区支出1619.5万元,较上年减少45.41万元,依街道财力调减;农林水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增加129.5万元,主要岳北垸堤委会要新建办公楼;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3.88万元,较上年减少212.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安全隐患排查经费;住房保障改革支出122.06万元,较上年减少152.76万元; 预备费120万元,按政策规定计提。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911.84万元,较上年减少2759.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86.06万元,较上年减少572.21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25.78万元,较上年减少2187.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民政、重点工程拆迁、城市管理、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等经费,主要用于民生、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81万元,较上年减少62.36万元,下降24%。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12万元,下降14%。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7.4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3.2%,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1.12万元,主要是公车制度改革,只留一台应急用车;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观沙岭街道预算公开.xls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