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上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浓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要求,12月31日前,各市州202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浓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我区需要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因此我区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政发〔2021〕14号)规定的禁放区域范围进一步细化禁限放范围。
二、目标任务
提升和改善全区空气质量。
三、主要内容
《通告》分为5部分,一是明确了全年禁止燃放区域,共划定为9类;二是明确了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主要包括除全年禁放区域外的区域以及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早上6:00至次日凌晨1:00)以外的其他禁限放时段;三是明确了限放区域和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四是对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具体安全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明确了监督和管理,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共同监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