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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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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两节两会”、特种设备安全、复工复产大检查、计量器具、虚假广告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现选取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查处长沙市岳麓区陈忠良生鲜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9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长沙市岳麓区陈忠良生鲜店在用计量器具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使用的电子秤无铅封、无检定合格标志。经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定,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查处情况】
2023年3月28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市岳麓区陈忠良生鲜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没收当事人使用的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法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及《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查处湖南汇米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30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发现湖南汇米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

【查处情况】

2023年11月28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对湖南汇米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3188.7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查处湖南言传声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违法线索中,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法语、西班牙语、韩语等小语种线上培训。为了扩大培训课程的知晓度,当事人在官网课程销售界面,发布含有学员形象和学习评价等内容的广告;在微信公众号“言传外语小课堂”栏目中,发布利用学员形象和学员故事宣传推介培训效果的推广文章。

【查处情况】

2024年1月22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对湖南言传声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查处湖南天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第一分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投诉,对湖南天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第一分公司管理使用的特种设备(电梯)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一台因需要更换补偿链停用的电梯,检验日期为2023年3月,现场查阅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查处情况】

2024年2月6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对湖南天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第一分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查处湖南亨品酒业商贸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5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违法线索中,当事人经营的“五粮液”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鉴定结论为:该送检样酒为假冒我公司“五粮液”牌注册商标的产品。

【查处情况】

2024年2月4日,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对湖南亨品酒业商贸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没收、销毁违法商品,依法作出罚款744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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