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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 |
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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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诉求 |
1. 要求楼上*栋***户业主配合维修渗漏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 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渗水及起火造成的天花板音响、地毯等财产损失; 3. 恳请上级部门协调督促,避免持续漏水引发重大火灾及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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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日期 |
202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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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
反映协信星澜汇小区*栋负一楼***、***门面民悦诊所,自2026年1月24日发现天花板渗水导致地面湿滑,与物业反复沟通后,楼上*栋***户业主以无人在家为由拒绝配合检修。2026年2月26日凌晨1时,漏水处天花板突发起火,虽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导致店铺营业暂停1天,损坏天花板音响及地毯1张。物业再次与户主沟通,仍拒绝配合。为防范持续漏水引发重大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特寻求上级部门协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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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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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湘江新区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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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罗**: 您好!您于2026年3月3日向湖南湘江新区信访局反映“协信星澜汇小区*栋负一楼***、***门面**诊所天花板渗水导致受损”的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于2026年3月6日受理,并认真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事实 关于您反映的2026年1月24日协信星澜汇小区*栋负一楼***、***门面**诊所天花板渗水导致受损问题,2026年3月6日,观裕社区信访专干会同小区业委会委员、物业工程主管、楼栋管家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查,渗水位置为楼上*栋***户卫生间与主卧卫生间墙体处,物业工程主管初步判断为楼上卫生间防水问题导致渗漏。 二、调解情况 为妥善化解问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观裕社区信访专干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解。社区专干及业委会委员已致电*栋***户业主,告知其现场情况及应履行的维修责任,要求其尽快处理渗漏问题。 三、处理情况 根据查明事实和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六条等相关条例规定,您所反映的渗漏问题为楼上*栋***户业主卫生间防水问题所致,该业主负有维修及赔偿您因此所受损失的法律责任。针对该问题,社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持续跟进,督促楼上业主限期处理渗漏并修复受损部位,且物业单位已对渗漏处的电力线路进行维护,避免引起电力短路情况。经多方督促协调,2026年4月13日,工作人员再次走访核实,您已确认渗漏问题已得到处理,目前不再渗漏。如后续再次发生渗漏,建议您及时联系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先行沟通责任方进行处置。 如不服该依法履职事项答复,您可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电话:0731-82979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