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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1、对岳麓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3、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对岳麓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6、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7、以下类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一)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二)内容不完整,表述事项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三)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四)超越“领导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或已判决等)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五)不属于岳麓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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