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弱济贫、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社会需要正能量,务必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让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
1关于见义勇为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2009年3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民法典》中见义勇为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什么是见义勇为人员?
是指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4哪些行为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
(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四)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
5向哪里举荐见义勇为行为?
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行为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综治机构申报见义勇为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综治机构举荐见义勇为行为。
6申报见义勇为需要哪些材料?
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下列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也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一)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人民团体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证明材料;(二)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三)其他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的证明材料。
7见义勇为的奖励包括哪些内容?
(一)授予荣誉称号;(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奖励。
记 者 | 何丹
编 辑 | 王映筱
一 审 | 殷波兰
二 审 | 胡勇
三 审 | 赵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