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岳麓区司法局网站及相关公开宣传栏和政务大厅的办事指南等公布,联系电话为88999446。
一、概述
岳麓区司法局遵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岳麓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岳麓区司法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无 |
无 |
无 |
规范性文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 |
179719.6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2.重复申请 |
无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
(七)总计 |
无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两个方面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
下步,司法局将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二是抓好“三审”,充实公开内容。我们将“三审”制度要求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所公开的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服务中心,确保便民利民。我们将把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都按要求详尽公开,让群众和服务对象都有充分了解,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架起为民服务的沟通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