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沙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长沙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为我区信息发布平台,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起到了主渠道作用。2019年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频道,系统发布政府信息,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站式”掌握。通过通知公告、部门动态、政策文件、采购招标、财政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712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0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9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采购招标类信息549条,财政信息、规划计划等其他信息5035条,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各方面情况。

“长沙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为我区官方微信公众号,目前拥有粉丝数量72286,2019年累计发布信息602条,涉政务类信息435条。官方微信通过及时发布重大信息、组织专题活动等方式,借助图文、视频等形式,对信息公开起到了有力的补充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度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不含放弃申请2件),其中自然人5件、商业企业1件。所有申请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答复申请人,其中:依法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件,对于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信访举报类三种情形均已在答复书中说明理由。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全区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全面对照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长沙高新区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订、更新,切实做好内容审核,迅速、全面公开有关信息。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均及时与有关部门做好对接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公开信息是否违背公众利益、是否对企业和个人信息造成影响,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完善网站管理。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归口发布,便于企业、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减少查询成本,提高易用性。根据统一要求,实现集约化改造,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切实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除电子政务渠道之外,在与企业、群众密切接触的政务服务大厅等地设置看板、宣传视频等内容,实现更广覆盖和线上线下互通。同时,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社会公众关注的事项,有关部门积极通过部门网站、微信或张贴告示的形式对外公开。三是实现“一网通办”。与腾讯公司合作,长沙高新区构建了市、区、街、村“纵向四级贯通、各职能部门横向全面联通”的服务大平台,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了全流程适配,全区网办率达到99%,网上办件总数排名全市园区第一。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按月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专栏,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197

807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6

97

1164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21

4559

行政强制

7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0

10669.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时效性、渠道多样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部门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主动性不足,队伍薄弱,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下一阶段,我区将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全面推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系统化保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与企业、群众更近,提升信息获取的便利性、便捷度。进一步向先进经验学习,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其他区县、园区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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