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第19号)

根据本地抽检,我区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相关后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镇元元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红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局依法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单位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经立案调查,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镇元元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红椒已销售完毕且无法召回。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和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本案当事人免予处罚的决定,并对该案源线索进行了移送。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利润珑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 Pb 计)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局依法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单位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经立案调查,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利润珑超市销售的老姜已销售完毕且无法召回。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和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本案当事人免予处罚的决定,并对该案源线索进行了移送。

长沙市岳麓区胡翠家菜馆使用的螺丝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局依法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单位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经立案调查,长沙市岳麓区胡翠家菜馆使用的螺丝椒已使用完毕且无法召回。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和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本案当事人免予处罚的决定,并对该案源线索进行了移送。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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