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指南

一、本次阶段性缓缴范围有多大?

答:自20227月起,对长沙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医保费个人缴费部分不在缓缴之列。

二、本次阶段性缓缴期限有多长?

答:从7月开始缓缴,缓缴期为7月至9月,7月已缴费的单位,其缓缴期顺延一个月,即从8月至10月,其他再无缓缴时间段。缓缴费用于20221231日前补缴到位。

三、具体的缓缴单位是怎么认定的?

答:可以享受阶段性缓缴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名单由省医疗保障和税务部门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名单确定。未在名单内的单位,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缓缴。

四、本次阶段性缓缴的经办模式是怎样的?

答:实行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职工医保费政策。

五、本次阶段性缓缴期间,缓缴单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什么?

答:1.缓缴单位仍需正常申报参保信息,并代扣代缴在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部分。

2. 缓缴单位职工需办理离职、退休、参保关系转移等异动手续的,需补缴该职工有关医保费后才能办理。

六、阶段性缓缴会影响缓缴单位职工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单位缓缴期间,该单位职工医保报销待遇不影响,缓缴期间正常缴纳个人参保费的,可划拨其个人账户,未缴纳的不予划拨。缓缴期结束后未缴费的单位,系统封锁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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