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测情况
长沙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共监测断面5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长沙七水厂(南托水厂)、猴子石(洋湖、猴子石水厂)、桔子洲(南湖水厂)、五一桥(银盆岭水厂)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新河水厂、秀峰水厂、廖家祠堂水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共监测断面6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望城水厂,浏阳河浏阳三水厂和榔梨水厂,捞刀河星沙水厂和黄花水厂,沩水鳝鱼洲(正农、南太湖水厂)。
长沙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不含水温、总氮、化学需氧量和粪大肠菌群)、表2、表3中的33项优选项目,共计58项。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评价项目同上。
2、评价标准
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
5月,长沙市级和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