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承担“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扩区规划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本次长沙高新区发展方向区调整范围包括原发展方向区北部以及原发展方向区以北2个片区和以西2个片区,合并后为本次调区扩区的范围,最终确定保留原发展方向区产业用地1236.85公顷;调出原发展方向区非产业功能区,主要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麓谷汽配城、保利·麓谷林语、长房云时代和安置用地等商、住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859.05公顷;调入岳麓大道以北2个区片,以及黄桥大道与雷高路之间 2 个区片,共计1608.83公顷,主要为产业用地和存量商住用地,最终长沙高新区发展方向区仍为1个区块,规划面积合计 2845.68 公顷,较原来增加了749.79公顷。调整后发展方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望青路,南至黄杨路,西至黄桥大道,北至雷芙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令)、环保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相关文件,新纳入片区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88号管委会D座439 邮编:410205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wangwp@cshtz.gov.cn
联系电话:0731-88995454、897552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邮编:410004
联系人:宫工
电子邮箱:2501404317@qq.com
联系电话:0731-88996225
传真:0731-85227731
工作内容:(1)对园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与筛选,估算环境影响源的强度;(2)对园区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对新纳入片区的“三线一单”进行深入分析;(3)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4)给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扩区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扩区规划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将您的意见或建议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环评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