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新区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当前天气形势,按照《湘江新区防汛应急预案》《湘江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湘江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新区应安委决定:自2026年7月26日9:00时起,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实行AB角制度,坐镇调度指挥,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加强易渍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地下空间、山塘水库、堤垸闸坝等巡查值守和城市运行、水陆交通、户外活动、文旅赛事、临时建筑等安全防范,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视情采取停工、停运等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湖南湘江新区(长沙市岳麓区)

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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