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正式施行,婚姻登记窗口情况影响分析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因1月1日到1月3日恰逢元旦小长假,“离婚冷静期”制度实际从1月4日新年首个上班日开始正式施行。记者4日获悉,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均已开展对离婚登记程序的相应调整,并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政策宣传,新年首个工作日里,前来办理离婚的市民秩序井然。


现场直击:离婚夫妇直面“离婚冷静期”


1月4日早上10时许,记者在岳麓区政府服务大厅离婚登记窗口看到,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市民正有序填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即1月1日提交申请,1月2日至1月31日为冷静期,如1月3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当事人仍可前往登记处行使撤销权。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当事人对离婚这件事进行冷静思考的期限,冷静期内,当事人也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岳麓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肖百万说,在他们看来,设立“离婚冷静期”是有好处的。它可以让夫妻双方拥有一个缓冲期,做下的决定更具理性,同时,它的设置并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


当日,记者在现场还发现,在该登记窗口左侧的婚姻家庭调解室里,一对夫妻正在接受家庭调解。两人纷纷控诉对方在婚姻中所存在问题,说到动情处,两人不禁流下了激动的泪水。1个小时的时间里,工作人员耐心地听两人倾诉,并给出自己的建议。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两人从彼此抱怨到互相倾诉,再到友好沟通,最终放弃离婚念头,两人面带笑容离开调解室。


“其实,愿意接受调解的夫妻多为离婚意愿不是特别强烈的夫妻。”该窗口工作人员王雯辉介绍,2020年以来,该婚姻家庭调解室共接待调解对象152对,调解成功92对,成功率达61%。


温馨提醒:离婚新变化有这些


早在2020年底,全市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就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相关依据等进行系统学习、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市民来说,这一制度带来的最大的变化在于,离婚登记程序将由“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修改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2021年开始,离婚登记程序有所调整,在原来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四个步骤的基础上,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因此,此次夫妻双方前来窗口提交离婚申请书后,拿到的是一张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而非以往的离婚证书。”肖百万介绍,这也意味着,办理离婚需要的时间更长,夫妻双方还得多跑一趟登记处,第一次来是为了离婚申请,第二次来则是进行审查登记。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时同样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他还介绍,为配合“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行,岳麓区民政局将设置培训课堂和心理咨询窗口,专门请来专家学者为处于婚姻冷静期的夫妻和即将结婚的情侣提供相关婚姻课程,帮助他们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婚姻、了解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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