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的起草说明

关于《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的起草说明



为了切实加强我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42号)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订了《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1. 必要性和可行性说明

(一)起草背景

《长沙市岳麓区校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岳政办函〔201366号)印发已经超过八年,相关部门设置和职责职能等都发生了变化《长沙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校车安全管理的要求发生了明显的改变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更新。

(二)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校车安全监管和管理责任体系,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营。

(三)该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积极效果预测

本《办法》包括总则、安全管理职责、校车车辆管理、校车驾驶人管理、校车运行管理、安全责任管理、附则等738条,明确界定了校车、校车服务范围和上下学保障方式;构建了校车安全监管和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车辆管理措施、校车驾驶人管理要求以及失职追责的要求等内容,做到了管理科学,权责清晰,为更好地规范岳麓校车的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二、起草过程的说明

202110月份,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我局就是否修订《长沙市岳麓区校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专干、校车公司代表进行了座谈,大家一致认为,形势发生了变化,及时修订《长沙市岳麓区校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非常必要。12月份,我局牵头组织邀请了道路交通领域和校车安全监管部门的专家,认真研究并起草了《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我局向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岳麓街道、桔子洲街道、望月湖街道、银盆岭街道、观沙岭街道、西湖街道、望城坡街道、望岳街道、咸嘉湖街道、梅溪湖街道、天顶街道、坪塘街道、洋湖街道、学士街道、含浦街道、莲花镇、雨敞坪镇等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街道、镇等25家单位征求意见,24家单位反馈无意见,1家单位反馈1条意见并采纳修改,因该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还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我局于33日在岳麓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45日征求意见结束后,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形成《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并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

三、法律依据说明

本次《长沙市岳麓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的主要依据是: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42号)

3、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

特此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2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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