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岳麓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岳麓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全面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区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机制,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把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党委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2021425日召开岳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二是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民生”的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对上级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新颁布的重要法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中心组自主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深入推进各级党组织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2021年共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三是认真自查自检。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自检工作,确保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区党政机构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全面加强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厘清权责清单,对国家、省和市级调整行使层级(放权、赋权、取消)到区级的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审查,共涉及事项288项,清理出事项库内无对应的事项59项,无对应部门权限4项。二是加大园区放权力度,将园区需求与区级放权赋权清单对接,通过权力下放、委托行使、服务前移等方式,经三轮征求意见,形成《岳麓区区级赋权事项目录(送审稿)》,涉及事项55项。

2. 规范行政决策,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坚决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一是做到了所有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政府法制部门全程参与,并发表法律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二是2021年全年对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9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三是以法制审查提高政府合同质量,审查各类协议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43份,提出建议500余条,涉及合同标的额5.9亿元,从源头上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围绕征拆工作做好法治保障,审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征收公告12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我区共制定了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完成“三统一”和备案,无一件被撤销或确认无效。区委、区政府分别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3. 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权责清单等。截至目前,权责清单均在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决定书等均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公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数据定期报告制度,每月要求区内执法部门报送行政执法数据,以数据促公开。三是督促各执法部门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并挂网公示。对于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人员审核,就案件的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裁量基准运用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四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对14个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年内分2批次进行了抽查,抽取了2020714日至2021720日期间,已办结的27宗行政处罚(一般程序)、34宗行政许可案卷共计案卷61本,对照“三项制度”具体要求进行评查,并列出问题清单,促进各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复议体制改革要求,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件,案卷办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着力增强行政复议决定地说理性,同时充分发挥调解、和解方式办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稳妥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办理区政府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79件,提升应诉水平,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力维护了我区依法行政形象,充分体现了我区尊重司法的法治理念。三是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截至20216月全区15街道、2个镇、169个社区村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成立了8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区级联合调解委员会1个,共计195个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横向和纵向覆盖。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和有效转换,搭建了“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区法院、区司法局联合下发《诉讼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方案》(岳法〔20218号),由两部门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组成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工作。2021年以来,区联调委驻法院调解室,化解一般诉前矛盾136件,区联调委驻大科城调解室,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纠纷33件。同时,拓宽群众申请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从单一的当事人到调委会申请矛盾纠纷调处拓宽到可选择拨打12345热线申请矛盾纠纷调处。

5. 扎实推进全民普法,浓郁区域法治氛围。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内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履行普法职责任务。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及“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全区法治氛围日益浓厚。三是打造特色法治文化。结合美丽楼道建设推进法治楼道建设,把法治元素融入楼道建设,将普法阵地建设到群众家门口。普法内容丰富且契合群众关注和需求,形式新颖且贴近群众,已有20多个社区打造了法治楼道,全区100多个美丽楼道建设融入了法治元素。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不够充分,为法治工作配备的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性不强,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甚至未开展,存在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专人负责、联络机制不健全、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2. 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还没有得到足够体现,落实工作形式单一,主动性和创新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形成法律咨询常态化的习惯。

3. 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区各执法单位普遍存在专业人才紧缺、执法力量薄弱、设施配备不足等情况,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制审核不严格等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进程。

三、2022年工作重点

1. 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真正成为一项硬标准、硬要求和硬约束。

2. 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年内组织执法人员观摩庭审活动;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落实任前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考试制度。

3. 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防止随意执法。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智能执法终端,优化政府网站功能设置,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资格审核认证工作,不断扩充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考评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管理、交通运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与公共安全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重点解决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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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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