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岳麓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12347
  • 统一登记号:
  • YLDR-2015-01005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布日期:
  • 2015-12-09
  • 生效日期:
  • 2015-12-09
  • 信息时效期:
  • 2020-12-08
  • 文   号:
  • 岳政办发〔2015〕10号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YLDR-2015-01005

岳政办发〔201510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岳麓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44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制定了《岳麓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岳麓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岳麓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015112日起,冻结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下同)的增长,各级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9



岳麓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

实施办法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长沙市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一)从201410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和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和技术等级(岗位)工资。

(二)调整后,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机关工人调整后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2

(三)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和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公务员各职务和机关工人各技术等级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具体减少额度见附表3。各级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和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剩余的额度制定规范津贴补贴标准。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相应减少的额度见附表3

(二)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提高后的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上述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应减少额度见附表3

三、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要求,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同时,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参考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同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等因素,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拟订,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在国家作出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决定,省、市出台具体方案后,我区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实施。

四、经费来源

本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全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及相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执行。

(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3

公务员和机关工人规范津贴补贴减少额度

单位:元/

公务员


机关工人

职务

减少额度


职务(技术等级)

减少额度

省部级正职

650


高级技师

360

省部级副职

590


技师

310

厅局级正职

530


高级工

280

厅局级副职

480


中级工

240

县处级正职

430


初级工

210

县处级副职

380


普通工

210

乡科级正职

330


学徒期、熟练期

190

乡科级副职

290




科员

250




办事员

220




试用期

190





岳麓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长沙市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一)从201410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个别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二)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工人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164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工人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至1855元。上述调整后的基本工资具体标准见附表13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各岗位等级的减少额度见附表4,调整后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具体确定。事业单位各岗位等级绩效工资的具体减少办法是:执行我区统一制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事业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减少额度相应减少基础性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少额度自主确定各岗位等级绩效工资减少办法。

二、其他相关政策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上述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额度见附表4

(二)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提高后的工资待遇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上述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额度见附表4

(三)中小学教师、护士按调整后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具体按国家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三、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拟订,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在国家作出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决定,省、市出台具体方案后,我区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实施。

四、经费来源

本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及相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执行。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财政部门将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要严格按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执行。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1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岗 位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一级

3810


1

170

14

535

27

1275

40

2452

53

4026

二级

2910


2

188

15

577

28

1354

41

2559

54

4152

三级

2650


3

209

16

619

29

1433

42

2676

55

4278

四级

2355


4

230

17

666

30

1512

43

2793

56

4404

五级

2060


5

251

18

713

31

1597

44

2910

57

4530

六级

1890


6

275

19

765

32

1682

45

3027

58

4656

七级

1760


7

299

20

817

33

1767

46

3144

59

4782

八级

1550


8

327

21

874

34

1858

47

3270

60

4938

九级

1475


9

355

22

931

35

1949

48

3396

61

5094

十级

1390


10

387

23

993

36

2048

49

3522

62

5250

十一级

1280


11

419

24

1061

37

2147

50

3648

63

5406

十二级

1220


12

456

25

1129

38

2246

51

3774

64

5562

十三级

1150


13

493

26

1202

39

2345

52

3900

65

5795

附表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岗 位

工资标准

1

170

14

535

27

1275

40

2452

53

4026

2

188

15

577

28

1354

41

2559

54

4152

3

209

16

619

29

1433

42

2676

55

4278

一级

3770

4

230

17

666

30

1512

43

2793

56

4404

二级

3140

5

251

18

713

31

1597

44

2910

57

4530

三级

2660

6

275

19

765

32

1682

45

3027

58

4656

四级

2200

7

299

20

817

33

1767

46

3144

59

4782

五级

1900

8

327

21

874

34

1858

47

3270

60

4938

六级

1660

9

355

22

931

35

1949

48

3396

61

5094

七级

1460

10

387

23

993

36

2048

49

3522

62

5250

八级

1320

11

419

24

1061

37

2147

50

3648

63

5406

九级

1220

12

456

25

1129

38

2246

51

3774

64

5562

十级

1150

13

493

26

1202

39

2345

52

3900

65

5795

附表3

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岗位工资

岗 位

工资标准

技术工一级

1640

技术工二级

1430

技术工三级

1300

技术工四级

1200

技术工五级

1140

普通工

1130

薪级工资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1

150

11

344

21

693

31

1246

2

166

12

371

22

738

32

1310

3

182

13

398

23

788

33

1374

4

200

14

428

24

838

34

1438

5

218

15

458

25

894

35

1507

6

236

16

493

26

950

36

1576

7

254

17

528

27

1006

37

1645

8

275

18

568

28

1066

38

1714

9

296

19

608

29

1126

39

1783

10

320

20

648

30

1186

40

1855



附表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减少额度


单位:元/

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工 人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一级

485


一级

650


技术工

一级

360

二级


二级

590


技术工

二级

310

三级


三级

530


技术工

三级

280

四级


四级

480


技术工

四级

240

五级

390


五级

430


技术工

五级

210

六级


六级

380


普通工

210

七级


七级

330


学徒期、熟练期

190

八级

300


八级

290




九级


九级

250




十级


十级

220




十一级

250


见习期

190




十二级







十三级

220







见习期

190











岳麓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长沙市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增加离退休费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20149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410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对1993930日前离退休人员中未明确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虽明确了职务但职务较低的),每人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退休费: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为中教123级,小教1级和相应工资级别的人员(无工资级别的为相应工资额,下同),离休的525元,退休的390元;中教45级,小教23级和相应工资级别的人员,离休的475元,退休的370元;中教6级以下、小教4级以下和相应工资级别的人员,离休的400元,退休的350元。

(四)按照国务院国发〔1986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198567号、厅字〔1985340号和原劳动人事部劳人薪〔198522号等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专家、起义人员、老工人,每人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20元,县处级470元,乡科级及以下3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7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360元;退休老工人360元。

(五)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

(六)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930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101日至1939930日期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经费来源

本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三、组织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各单位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及相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执行。

本实施意见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