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办(中心)、相关驻街部门:
《含浦街道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9日
含浦街道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街道犬只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犬只伤人、扰民及传播疾病等问题,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清理街道范围内流浪犬只,实现流浪犬只动态清零,显著降低犬只伤人事件发生率;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建立健全涵盖登记、免疫、监管、留检、领养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文明养犬、规范管理、部门协同的长效治理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街道整治行动专班
成立街道犬只管理整治行动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督导落实辖区内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组 长:陈星宇
副 组 长:伍永华 刘特珍 李玏(常务) 黄志坚
刘永全
成员单位:平安法治办公室、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民生事务中心、含浦派出所、应急事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整治行动专班办公室设平安法治办公室,由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李玏负责工作调度,办公室主任由平安法治办主任周文权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信息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组建专业犬只处置队伍
平安法治办负责牵头,财政所、生态事务中心协同配合,含浦派出所、城管中队须分别安排至少2名人员参加队伍,组建1支专业犬只处置队伍。组建犬只处置小分队各成员单位做好协同配合。小分队主要负责巡查处置辖区范围内普通流浪犬。按照工作实际需求,配齐捕犬网、气动网枪、犬笼、防护服等专业捕犬装备,负责应对处置具有严重攻击性或疑似患有烈性传染病的犬只。由生态事务中心负责,做好辖区流浪犬只运送留检场所工作。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高效。
(三)组建犬只处置专项舆情管控小组
针对犬只管理集中整治可能引发的重大网络舆情,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成立犬只处置专项舆情管控小组,负责配合湘江新区宣传工作部,公安局网安等部门,做好具体任务落实,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对动物福利、公共安全、执法规范的关切,防止个案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维护政府公信力与社会和谐。
三、整治重点
1.流浪犬只问题:重点整治流浪犬只聚集流窜、追撵行人、夜间吠叫扰民等现象。
2.登记管理问题:查处无证养犬、逾期未年审、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等行为。
3.危险犬只管理问题:查处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未落实圈养或拴养措施,危险犬只进入严格管理区等行为。
4.养犬行为规范问题:整治遛犬不束犬绳(链)、不戴嘴套、不及时清理粪便、携犬进入禁止场所等不文明行为。
5.相关经营活动问题:规范犬只经营、诊疗、美容等活动,查处无照经营、违规诊疗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印发之日起,为期三个月,分两个阶段推进。专项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实现养犬管理常态长效。
第一阶段:集中清理整治(第1个月)
以流浪犬只捕捉收容为重点,实现流浪犬只动态清零,迅速消除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发现:通过街道处置小分队日常巡查、村(社区)报告、群众举报(统一受理电话:110)等多渠道,建立犬只问题动态发现机制。
2.规范处置转运:接到指令后,处置小分队须迅速赶赴现场。由派出所民警、城管中队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专业人员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安全捕捉,并及时登记信息,运至指定留检场所。
3.依法分类处置:生态事务中心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犬只领养工作,对收留的和按照无主犬处理的犬只,允许符合规定的养犬人领养。对具有严重攻击性或疑似患有烈性传染病的犬只,由专业犬只处置队伍负责捕抓,并依法予以无害化处理。
第二阶段:健全长效机制(贯穿全程)
在原有工作成效上,聚焦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推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1.深化宣传教育。由小组办公室统筹,分领域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做到宣传“进学校、进小区、进公园”。生态事务中心、民生事务中心负责犬只免疫、狂犬病防控等专业宣传内容,党政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公益广告、政策解读、典型案例,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负责在辖区主要交通道路、集镇十字路口、户外宣传栏等处设置文明养犬标语、警示牌。各村(社区)负责在主要路段悬挂横幅,发动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落实入户宣传。
2.落实分区管理。依据《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辖区按照一般管理区标准执行,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上级犬只管理标准。
3.全面摸排登记。各村(社区)、企业深入开展入户摸排,如实填写《养犬情况登记表》。每日汇总至小组办公室整合摸排信息,做好与上级公安部门养犬登记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免疫信息比对更新工作。
4.推行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生态事务中心督导犬只免疫点落实好相关免疫工作,组织兽医无偿提供免疫服务。平安法治办协同含浦派出所同步设置登记服务台,实现“免疫、登记、发牌”一站式办理,各村(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5.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街道犬只处置小分队加强日常巡查,组织日常劝导,重点加强对山林、背街小巷、乡间小路、项目工地、河道沿线等区域的网格化巡查,对违法违规养犬、占道经营犬只等行为,由含浦派出所,城管中队、自然资源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依法查处。
五、工作机制
(一)实体化运行与协调联动机制
整治行动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巡查安排与协调对接,每日报送整治数据。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任务接收、进展报送和协调联动。犬只处置小分队建立排班与巡查制度,每日开展辖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专项行动结束后,小分队常态保持与派出所紧密联系,确保流浪犬警情迅速高效处置。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惩机制
大力宣传有奖举报机制,群众举报流浪犬只线索经查实,由应急事务管理局根据《湘江新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按50元/例予以奖励。
对推诿塞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发生犬只伤人的,要依规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执法部门对违规养犬行为推诿塞责、应处未处、处罚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责问责。
(三)应急联动处置与督查考核机制
针对狂犬病疫情、恶犬伤人等紧急事件,由民生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派出所牵头,建立“卫健+公安+农业+城管+村(社区)”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控制事态、救治人员、搜索和处置犬只。对于重点区域、突出问题,由小组办公室上报新区专班办公室统一指挥处置。
党政办公室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前重点督查范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重点检查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排查登记、流浪犬只巡查处置、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闭环管理,形成合力。要严格执行“发现-报告-捕捉-转运-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全流程,确保各环节责任到人、记录完整、处置规范。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部门间、条块间的协作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总结经验,长效常治。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常态化管理制度,推动街道养犬管理工作持续向好。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部门、各村(社区)应根据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整治期间重大情况及时报专班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工作行动小组、处置小分队人员名单于12月19日前报小组办公室。
附件:1.含浦街道犬只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小组
2.含浦街道犬只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犬只处置小分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