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政策解读制度

湖南湘江新区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重要政策性文件的执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原则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单位在报送挂网的文件、重要政策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相关解读材料,一般应与文件一同公开,最迟应在文件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

第三条  解读范围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印发的文件、公开文件征求意见稿,原则上都应进行政策解读。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制度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  解读主体

政策文件、公开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工作,由文件起草部门或牵头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第五条  解读内容

(一)政策措施制定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依据等;

(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悉、执行、配合的内容,要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涉及惠民利民的举措,要讲清楚惠及范围、执行口径和操作方法;

(三)对政策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和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四)解读内容要通俗易懂,让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

(五)制定政策解读的单位名称,以及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第六条 解读形式

解读形式可以使用文本、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也可以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记者问答、案例说明等方式等进行展示,确保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由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专家、媒体等角度进行多次解读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并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

第七条  解读流程

政策文件、公开文件征求意见稿由文件起草部门或牵头单位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政策解读文稿的修改完善,按程序报经本级政府分管领导或本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将政策解读文稿连同文件原文提供给政府门户网站与发布,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链接,以及图文、音频等除文本形式的解读

条  本制度由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