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局拟收储以下2宗项目用地,现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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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名称 |
现权利人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项目面积 |
拟收储价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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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总部服务基地 |
长沙梅溪湖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湘江新区雷锋街道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819231 |
3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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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基因谷二期L06-C16、L06-C17 |
长沙润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湘江新区梅溪湖街道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821864 |
2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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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7.641095 |
58920 |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机关: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799602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