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2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5〕9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湖南湘江新区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2025年度湘江新区中、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用人单位线上要做完初审、公示、推荐上报三步才能成功提交到新区民社局专技处)。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只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材料申报和装订要求以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材料要求为准。
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附件1)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注册账号后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高级职称: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时间:7月7日--7月18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7月7日--7月18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11栋309室(原岳麓区政府11栋309室);
(二)中级非工程系列(如农业、自科):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时间:7月7日--7月18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7月7日--7月18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11栋309室(原岳麓区政府11栋309室);
(三)中级工程系列:
个人线上申报、企业线上审核时间:7月7日--7月25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7月7日--7月25日(含);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11栋309室(原岳麓区政府11栋309室);
教育、卫生系列以新区教育局、新区卫健局通知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以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均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各企、事业单位在完成网上审核后,尽早提交纸质资料,避免最后2日扎堆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晋升职称一律应具备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2025年原则上按照各系列(专业)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条件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评价标准条件暂未修订的系列(专业),应按照原标准条件和国家新出台的标准条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民营企业专技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参加职称评审。经组织选派援外、援藏、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业单位评审职数要求。
1.事业单位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推荐。各事业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职数申报与管理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3号)要求,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空缺岗位范围内提出年度评审职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由新区民社局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审核。2025年度评审职数审核工作应在6月27日前完成提交到新区民社局专技处。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需申请评审职数的,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由新区民社局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对使用特殊政策超岗评审职数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在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聘用。
(1)依托省级引才工程(含备案的其他引才工程),从境内外引进来湘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民生、文艺等领域,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服务年限的创新类急需紧缺人才。
(3)在乡镇专技岗位累计服务满20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基层系列除外);扎根基层一线(与基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经考核合格出站留湘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4)处于消化职数阶段的事业单位,为形成结构合理人才梯队,可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中高级职称人数,申请“退多补少”评审职数。
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特殊情况评审职数申报专项报告及相应表格,由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于6月12日前提交新区民社局专技处。
(三)继续教育等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获取信息能力、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岗位需求。计算机(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外语、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职称量化评审环节赋予一定的评价分值。
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请勿错过申报时间。
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请于7月25日前到新区民社局专技处线下开具。
1.外语水平得分或加分项
(1)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线合格标准。
(2)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3)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2.计算机水平得分或加分项
(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高级3 个模块合格,中级2个模块合格。
(2)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水平。
3.继续教育水平得分或加分项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高级职称评审时需要近5年(2020--2024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2023--2024年)。
中级职称评审时需要近4年(2021-2024年)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只有达到上述中高级职称对应的年限要求才能作为权重项得分或作为加分项加分。
(四)年度考核要求。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系列(专业)参评人员均应提供规定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个年度内在什么单位工作就应提供该单位盖章的考核表,现工作单位不能为之前的单位考核。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由评委会作为评议指标之一,在量化评审环节赋予分值。
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湘纪发〔2022〕3号)相关规定。
四、申报审核流程及材料要求
高级职称申报审核一般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式审查(限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新区民社局专技处形式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等环节。中级职称申报审核一般包括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式审查(限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外包人员以及其他灵活用工人员)、新区民社局专技处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等环节。
各系列(专业)职称下设分支专业、申报条件、评审材料要求、职称评审委员会信息、相关表格及操作指南等,均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长沙职称”-“职称评审”栏目查阅下载(http://rsj.changsha.gov.cn/ztzl_0/cszc/zcps/zcpssbzy/)。
(一)畅通申报渠道。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参评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对照相应职称评价标准,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参评职称,以其它渠道申报参评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要求营业执照注册区域和档案托管地都在湘江新区),具体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部门线下形式审查(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长沙市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民社局专技处线上线下形式审查→市人社局专技处线上线下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
劳务派遣性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从用工单位申报,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其中,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佐证材料。评审表及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须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三家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3.在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档案托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具体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档案托管部门线下形式审查(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长沙市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民社局专技处线上线下形式审查→市人社局专技处线上线下形式审查→评委会组建单位复核。
4.中央驻湘单位、外省单位需要委托我市有关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需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或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职称委托评审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后,评委会组建单位方可按规定接受评审委托。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
1.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认真审核,通过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详细比对学历、社保、职称等情况,查询核实项目、论文、奖项等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结果等事项。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相关审核人员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
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年度考核结果、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该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该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接收。
3.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意见及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三)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中,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须重点审查申报人的学历、社保、职称以及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材料复核。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并及时告知。负责复核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材料复核意见”栏内注明复核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
相关单位进行审核时,还需重点比对申报人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提交的材料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确定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予以沟通更正。
五、评审要求
(一)时间要求
1.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材料截止日(2025年8月29日)及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材料,也不接受其申报参评。
2.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5年8月29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5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二)资历要求
1.申报参评中级职称
(1)已经取得初级职称满4年(即2022年1月1日以前取得初级职称);
2.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1)绝大部分系列(专业)高级职称学位资历要求为:
①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直接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②取得博士学位,同时任中级职务满2年(即2024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
③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同时任中级职务满5年(即2021年1月1日以前取得中级职称);
④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满1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或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可申报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特例可参考各系列的申报评价办法。
3、申报正高资历要求
申报正高职称需达到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且任副高职务满5年(即2021年1月1日以前取得副高级职称),具体以各系列的申报评价办法为准。
六、评审监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及我省职称评审监管实施办法,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年度评审期间,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开展职称巡查,通过现场监督、查阅资料、质询、约谈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对评委会的职称政策执行、参评材料审查、评审评议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自主评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条件标准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原则上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报人员近1年在长沙市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从申报当月往前推算)。
七、申报收费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215元/人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为600元/人
八、咨询电话:
湘江新区民社局专技处:0731-88999317
地址: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11栋309室(原岳麓区政府11栋309室)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5120
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湘江新区政务中心3办C座4楼
长沙市岳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88999141
地址:湘江新区第二集中办公区11栋320室(原岳麓区政府11栋320室)
附件:
1.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doc
2.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doc
3.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及要求.docx
4.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doc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