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监罚〔2020〕344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长沙市岳麓区敏光生鲜店 |
92430104MA4PPJR4XX
|
朱敏光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1、没收过期食品“纳金”湘西外婆菜2包;2、没收违法所得1元;3、处罚款5500元 |
当事人申请分期付款,已履行1000元。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9月14日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