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景区资源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经管理处党委研究决定,报请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批准,现将麓山景区部分门店经营权面向社会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认同景区文化,服从景区管理,安全意识强;
2、必须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和管理能力;
3、必须遵纪守法,执行国家政策,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必须诚实守信,原经营业主如有欠交租金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不能报名;
6、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投资人或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多个合伙人报名,一人或一个企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竞标。竞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经营。
二、具体要求及风险提示
1、必须按照管理处核定的经营范围,面向大众开放,适合大众消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
2、所有中标人必须按照《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中确定的经营范围,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3、所有中标门店必须按照景区要求进行提质改造或装修,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装修期为1个月。经营期满后所有装修和不能移动的建筑物无条件无偿的归属景区管理处所有;
4、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必须接受景区管理处管理,对中标经营项目周围十米以内范围承担“五包”责任:包括包维护、包管理、包安全、包卫生、包文明劝导;
5、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必须先交费、后使用,在每个经营年度第一个月交清全年的租金,未在规定期内交清租金的,管理处立即终止合同并强制关停门店经营;
6、如果原经营人未中标,经与中标人协商,可按进价适当移交库存商品。但移交商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采购的未过保质期的合格产品,移交商品总量不得超过年租金总额的20%,如果双方商量不成,由管理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7、原经营人未中标的,其装修投资按来修去丢原则处理,若原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原合同规定执行。若合同规定不明确,又存在较大分歧的,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8、如遇政府或景区管理部门因景观、规划、道路改造等国家政策原因需要拆除的,经营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9、《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年限不得改变,注明的面积仅供参考,竞标人应到竞标项目现场进行看样。中标后上交的管理费前三年按中标价计算,第四年和第五年在中标价的基础上上涨10%;
10、景区禁车区域和南门区域全面禁止社会车辆通行,所有货物只能夜间运送,景区停车位紧张,不能为门店提供停车方便。门店送货车、工作车、服务车进出景区必须按照管理处规定限行、限速、限载、规范停放,并按规定交足停车费;
11、景区严格控制餐饮服务,《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中明确不能经营餐饮的门店只能通电通水,不能安装或使用煤气、燃气和燃油;
12、竞标人应当对照风景名胜区和5A景区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咨询专业人士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参与竞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三、竞标程序及评标规则
1、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申请竞标,并按规定填报申请表;
2、竞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按照《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规定的标准交纳竞标保证金。中标后弃标的,保证金不能退还;竞标人没有中标或中途弃权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签订经营合同后,用竞标保证金交足一年租金并留存20000元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全额无息退还(不足部分如数补足)。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违规经营扣款:如出现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违约经营、店外经营、“五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将按照每次1000元—1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具体要求见《麓山景区经营门店管理制度》和《景区门店经营公司百分制考核标准》;
3、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与评委当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后以分高者中标。
4、评标规则:评委评分共占6分,主要对竞标人经营经验、经营信誉、投资能力、管理水平进行评分。报价总分为94分。其中未达到标底价的不得分,视为自动弃权;达到标底计80分,超过标底每增加0.5万元加1分,最高加14分。
5、竞标人中标后有不良记录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6、为了确保竞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管理处纪委和管理局纪委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确保竞标工作有序进行,管理处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由王娟任办公室主任,刘赞、龚凌、王理任副主任,向张罗、曹素华为联络员。
本次竞标报名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17时。
报名地点:岳麓区登高路58号(麓山景区管理处小会议室)
联系人员:王娟、王理、向张罗
联系电话:88606522
公告日期二O二O年五月十三日
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
填报日期: 2020 年5月 13日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 门店名称 | 具体位置 | 经营面积(㎡) | 经营年限 | 经营范围 | 禁止经营项目 | 招标 标底 | 竞标 保证金 | 备注 |
1 | 爱晚亭照像 | 爱晚亭旁 | 10㎡ | 5年 | 照相、摄影 | 禁止茶饮、餐饮、冰制品、南食、饮料等 | 8万元/年 | 11万元 | 不能用假花、名人头像和动物作背景 |
2 | 穿石坡茶室 | 穿石坡湖旁 | 160㎡ | 5年 | 茶饮、冰制品 小食品工艺品 | 禁止餐饮、油炸烧烤食品、住宿、行钓等 | 15万元/年 | 18万元 | 亲水平台需投资20万元进行提质改造 |
3 | 清枫轩茶室 | 爱晚亭旁 | 110㎡ | 5年 | 文创产品 | 禁止餐饮、南食、油炸烧烤食品等 | 20万元/年 | 23万元 | 只能经营与景区文化匹配的文创产品 |
4 | 黄兴墓茶室 | 黄兴墓旁 | 130㎡ | 5年 | 茶饮、冰制品、文创品 | 禁止餐饮、夜宵、油炸烧烤食品等 | 15万元/年 | 18万元 | 走廊需投资20万元进行提质改造 |
5 | 宝中旅游 | 景区东门入口 | 40㎡ | 5年 | 旅游服务咨询 | 禁止餐饮、茶饮、冰制品、南食、饮料等 | 9万元/年 | 12万元 | 需投资改造 |
6 | 都市花乡 | 景区东门入口 | 24㎡ | 5年 | 花卉、植物、花器、工艺品 | 禁止餐饮、茶饮、冰制品、南食、饮料等 | 8万元/年 | 11万元 | 不能摆放假花 |
7 | 鹤园 | 蔡锷墓庐内 | 130㎡ | 5年 | 文创产品书店 | 禁止餐饮茶饮食品 | 8万元/年 | 11万元 | 负责蔡锷墓庐看守 |
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综合评分表
评分人:
竞标人 | 经营经验(2分) | 投资能力(2分) | 管理水平(2分) | 标底 (80分) | 竞标加分 (14分) | 综合得分 (100分) |
评分说明:
一、标底分为80分,以竞标人的投标金额为计分依据,投标金额达到标底金额的计80分,低于标底金额的计0分,视同自动弃权;
二、竞标加分是指投标金额超过标底金额的加分,按照每超过标底金额0.5万元加1分,最多加14分;
三、评委评分包括经营经验、投资能力、管理水平,每项最多计2分,最少计0分。评分是评委对竞标人的经营方案和平时表现的总体评价。评分要考虑“原承包人优先和招优商、招大商”的原则;
1、经营经验:在景区内有经营经历表现突出的计2分,在外有成功经营经历计1分,没有在景区经营经历又没有比较有影响力的成功经验的计0分;
2、投资能力:投资者有足够的投资能力,抗风险能力特别强并且一直没有欠交租金或管理费行为的计2分,原景区经营承包人有欠交租金或管理费的记0分,新参加竞标人员信誉良好的计1分;有不良记录的计0分。
3、管理水平:有特色经营方案、经营理念新、经营思路清又有成功案例的计2分;经营方案可行,没有成功案例,计1分。经营方案中有超范围经营或与景区文化不适应的可一票否决。
主办单位: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长沙市岳麓区数据资源中心
咨询热线:0731-88999998
网站管理:0731-88999912
为规范景区资源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经管理处党委研究决定,报请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批准,现将麓山景区部分门店经营权面向社会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认同景区文化,服从景区管理,安全意识强;
2、必须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和管理能力;
3、必须遵纪守法,执行国家政策,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必须诚实守信,原经营业主如有欠交租金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不能报名;
6、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投资人或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多个合伙人报名,一人或一个企业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竞标。竞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经营。
二、具体要求及风险提示
1、必须按照管理处核定的经营范围,面向大众开放,适合大众消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
2、所有中标人必须按照《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中确定的经营范围,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3、所有中标门店必须按照景区要求进行提质改造或装修,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装修期为1个月。经营期满后所有装修和不能移动的建筑物无条件无偿的归属景区管理处所有;
4、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必须接受景区管理处管理,对中标经营项目周围十米以内范围承担“五包”责任:包括包维护、包管理、包安全、包卫生、包文明劝导;
5、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必须先交费、后使用,在每个经营年度第一个月交清全年的租金,未在规定期内交清租金的,管理处立即终止合同并强制关停门店经营;
6、如果原经营人未中标,经与中标人协商,可按进价适当移交库存商品。但移交商品必须是2020年1月1日以后采购的未过保质期的合格产品,移交商品总量不得超过年租金总额的20%,如果双方商量不成,由管理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7、原经营人未中标的,其装修投资按来修去丢原则处理,若原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原合同规定执行。若合同规定不明确,又存在较大分歧的,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8、如遇政府或景区管理部门因景观、规划、道路改造等国家政策原因需要拆除的,经营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9、《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年限不得改变,注明的面积仅供参考,竞标人应到竞标项目现场进行看样。中标后上交的管理费前三年按中标价计算,第四年和第五年在中标价的基础上上涨10%;
10、景区禁车区域和南门区域全面禁止社会车辆通行,所有货物只能夜间运送,景区停车位紧张,不能为门店提供停车方便。门店送货车、工作车、服务车进出景区必须按照管理处规定限行、限速、限载、规范停放,并按规定交足停车费;
11、景区严格控制餐饮服务,《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中明确不能经营餐饮的门店只能通电通水,不能安装或使用煤气、燃气和燃油;
12、竞标人应当对照风景名胜区和5A景区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咨询专业人士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参与竞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三、竞标程序及评标规则
1、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申请竞标,并按规定填报申请表;
2、竞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按照《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规定的标准交纳竞标保证金。中标后弃标的,保证金不能退还;竞标人没有中标或中途弃权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签订经营合同后,用竞标保证金交足一年租金并留存20000元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全额无息退还(不足部分如数补足)。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违规经营扣款:如出现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违约经营、店外经营、“五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将按照每次1000元—10000元的标准进行扣款,具体要求见《麓山景区经营门店管理制度》和《景区门店经营公司百分制考核标准》;
3、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与评委当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后以分高者中标。
4、评标规则:评委评分共占6分,主要对竞标人经营经验、经营信誉、投资能力、管理水平进行评分。报价总分为94分。其中未达到标底价的不得分,视为自动弃权;达到标底计80分,超过标底每增加0.5万元加1分,最高加14分。
5、竞标人中标后有不良记录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6、为了确保竞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管理处纪委和管理局纪委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确保竞标工作有序进行,管理处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由王娟任办公室主任,刘赞、龚凌、王理任副主任,向张罗、曹素华为联络员。
本次竞标报名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17时。
报名地点:岳麓区登高路58号(麓山景区管理处小会议室)
联系人员:王娟、王理、向张罗
联系电话:88606522
公告日期二O二O年五月十三日
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清单
填报日期: 2020 年5月 13日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
| 门店名称 | 具体位置 | 经营面积(㎡) | 经营年限 | 经营范围 | 禁止经营项目 | 招标 标底 | 竞标 保证金 | 备注 |
1 | 爱晚亭照像 | 爱晚亭旁 | 10㎡ | 5年 | 照相、摄影 | 禁止茶饮、餐饮、冰制品、南食、饮料等 | 8万元/年 | 11万元 | 不能用假花、名人头像和动物作背景 |
2 | 穿石坡茶室 | 穿石坡湖旁 | 160㎡ | 5年 | 茶饮、冰制品 小食品工艺品 | 禁止餐饮、油炸烧烤食品、住宿、行钓等 | 15万元/年 | 18万元 | 亲水平台需投资20万元进行提质改造 |
3 | 清枫轩茶室 | 爱晚亭旁 | 110㎡ | 5年 | 文创产品 | 禁止餐饮、南食、油炸烧烤食品等 | 20万元/年 | 23万元 | 只能经营与景区文化匹配的文创产品 |
4 | 黄兴墓茶室 | 黄兴墓旁 | 130㎡ | 5年 | 茶饮、冰制品、文创品 | 禁止餐饮、夜宵、油炸烧烤食品等 | 15万元/年 | 18万元 | 走廊需投资20万元进行提质改造 |
5 | 宝中旅游 | 景区东门入口 | 40㎡ | 5年 | 旅游服务咨询 | 禁止餐饮、茶饮、冰制品、南食、饮料等 | 9万元/年 | 12万元 | 需投资改造 |
6 | 都市花乡 | 景区东门入口 | 24㎡ | 5年 | 花卉、植物、花器、工艺品 | 禁止餐饮、茶饮、冰制品、南食、饮料等 | 8万元/年 | 11万元 | 不能摆放假花 |
7 | 鹤园 | 蔡锷墓庐内 | 130㎡ | 5年 | 文创产品书店 | 禁止餐饮茶饮食品 | 8万元/年 | 11万元 | 负责蔡锷墓庐看守 |
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竞标综合评分表
评分人:
竞标人 | 经营经验(2分) | 投资能力(2分) | 管理水平(2分) | 标底 (80分) | 竞标加分 (14分) | 综合得分 (100分) |
评分说明:
一、标底分为80分,以竞标人的投标金额为计分依据,投标金额达到标底金额的计80分,低于标底金额的计0分,视同自动弃权;
二、竞标加分是指投标金额超过标底金额的加分,按照每超过标底金额0.5万元加1分,最多加14分;
三、评委评分包括经营经验、投资能力、管理水平,每项最多计2分,最少计0分。评分是评委对竞标人的经营方案和平时表现的总体评价。评分要考虑“原承包人优先和招优商、招大商”的原则;
1、经营经验:在景区内有经营经历表现突出的计2分,在外有成功经营经历计1分,没有在景区经营经历又没有比较有影响力的成功经验的计0分;
2、投资能力:投资者有足够的投资能力,抗风险能力特别强并且一直没有欠交租金或管理费行为的计2分,原景区经营承包人有欠交租金或管理费的记0分,新参加竞标人员信誉良好的计1分;有不良记录的计0分。
3、管理水平:有特色经营方案、经营理念新、经营思路清又有成功案例的计2分;经营方案可行,没有成功案例,计1分。经营方案中有超范围经营或与景区文化不适应的可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