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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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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
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
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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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招标公告

来源: 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8-11-05 1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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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LSZS2018002

  为满足游客需要,规范资源管理,经管理处党委会研究,报景区管理局审核批准,决定将景区内祥云阁经营服务门店(响电路旁)的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认同景区文化,服从景区管理;

  2、必须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和管理能力;

  3、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现任公职人员报名,不得转包或分包经营。

  二、具体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经营门店位于麓山景区内响电路旁,项目面积约为470㎡(含室外),经营期限为五年,标底价为35万元/年。

  2、本经营项目不得作为会所经营,必须按照管理处核定的经营范围,面向大众开放,适合大众消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3、本经营项目可以经营餐饮、冰制品、小食品、点心,由经营业主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4、本服务点需按景区要求进行装修,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中标人)出资装修,装修期为2个月。承包期满后所有装修及不能移动建筑物无条件无偿归属管理处所有;

  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接受管理处考核和管理,做到安全经营,文明经商,热情待人;

  6、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在每个经营年度的前一个月交清全年的管理费用或租金(按中标价),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管理费或租金的,管理处随时终止承包合同;

  7、如遇政府或管理部门因景观、规划、道路改造等决策需要拆除或停止经营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为保障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同一品牌在景区内不得连锁经营;

  9、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秩序,确保游客安全游园,景区南门将禁止社会车辆进出,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影响门店经济效益;

  10、竞标人应当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咨询专业人士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参与竞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三、竞标程序及评标规则

  1、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申请竞标,并按规定填报申请表;

  2、竞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景区规定交纳竞标保证金40万元。中标后毁标的,保证金不能退还;竞标人没有中标或中途弃权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人签订经营合同后,用竞标保证金交足一年管理费用并缴存5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如数补足)。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违规经营扣款,如出现安全责任不到位、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违约经营、店外经营、“五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将按照《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和《门店经营公司百分制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款处理;

  3、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与评委当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后以高分者中标;

  4、评标规则:评委评分共占6分,主要对竞标人经营信誉、投资能力、管理水平进行评分,报价总分为94分。其中未达到标底价的不得分,视为自动弃权;达到标底计80分,超过标底每增加2万元加1分,最高加14分;

  5、为了确保竞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管理处纪委全程监督,管理局纪委对重要环节跟踪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为确保竞标工作有序进行,管理处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由龚延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娟、钱怀五、龚凌同志任副主任,王理、向张罗为联络员;

  2、为确保公开公平竞标,本招标公告将在管理局官网进行挂网招商和宣传;

  3、本次竞标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至     2018年11月9日,9:00--11:30,14:00--16: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岳麓区登高路58号(麓山景区管理处门店经营公司)。

  联系电话:88606522

  监督电话: 88606579

  联系人员:王娟、向张罗

  编号:LSZS2018003

  为满足游客需要,规范资源管理,经景区党委研究,报景区管理局审核批准,决定将景区内悟凡茶轩经营服务门店(万景园分岔路口旁)的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认同景区文化,服从景区管理;

  2、必须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和管理能力;

  3、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现任公职人员报名,不得转包或分包经营。

  二、具体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经营门店位于麓山景区万景园分岔路口旁,项目面积约为208㎡(含室外),经营期限为五年,标底价为14万元/年;

  2、本经营项目不得作为会所经营,必须按照管理处核定的经营范围,面向大众开放,适合大众消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3、本经营项目可以经营小型餐饮、茶、冰制品、小食品、点心,由经营业主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4、本服务点需按管理处要求进行装修,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中标人)出资装修,装修期为2个月。承包期满后所有装修及不能移动建筑物无条件无偿归属景区管理处所有;

  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接受管理处考核和管理,做到安全经营,文明经商,热情待人;

  6、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在每个经营年度的前一个月交清全年的管理费用或租金,未在规定期限交清管理费或租金的,管理处随时终止承包合同;

  7、如遇政府或管理部门因景观、规划、道路改造等决策需要拆除或停止经营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停止经营造成损失的,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为保障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同一品牌在景区内不得连锁经营;

  9、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秩序,确保游客安全游园,景区南门将禁止社会车辆进出,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影响门店经济效益;

  10、现经营门店屋顶出现严重安全隐患,需要较长时间重新换顶,可能会影响门店经营效益;

  11、竞标人应当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咨询专业人士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参与竞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三、竞标程序及评标规则

  1、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申请竞标,并按规定填报申请表;

  2、竞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景区规定交纳竞标保证金20万元。中标后毁标的,保证金不能退还;竞标人没有中标或中途弃权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人签订经营合同后,用竞标保证金交足一年管理费用并缴存5万元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全额退还(不足部分如数补足)。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违规经营扣款,如出现安全责任不到位、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违约经营、店外经营、“五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将按照《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和《门店经营公司百分制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款处理;

  3、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与评委当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后以高分者中标;

  4、评标规则:评委评分共占6分,主要对竞标人经营信誉、投资能力、管理水平进行评分,报价总分为94分。其中未达到标底价的不得分,视为自动弃权;达到标底计80分,超过标底每增加1万元加1分,最高加14分;

  5、为了确保竞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管理处纪委全程监督,管理局纪委对重要环节跟踪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为确保竞标工作有序进行,管理处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由龚延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娟、钱怀五、龚凌同志任副主任,王理、向张罗为联络员;

  2、为确保公开公平竞标,本招标公告将在管理局官网进行挂网招商和宣传;

  3、本次竞标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至     2018年11月9日,9:00--11:30,14:00--16: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岳麓区登高路58号(麓山景区管理处门店经营公司)。

  联系电话:88606522

  监督电话: 88606579

  联系人员:王娟、向张罗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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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麓山景区门店经营权招标公告

    2018-11-05 12:26:23 来源: 岳麓山风景名胜管理局

      编号:LSZS2018002

      为满足游客需要,规范资源管理,经管理处党委会研究,报景区管理局审核批准,决定将景区内祥云阁经营服务门店(响电路旁)的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认同景区文化,服从景区管理;

      2、必须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和管理能力;

      3、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现任公职人员报名,不得转包或分包经营。

      二、具体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经营门店位于麓山景区内响电路旁,项目面积约为470㎡(含室外),经营期限为五年,标底价为35万元/年。

      2、本经营项目不得作为会所经营,必须按照管理处核定的经营范围,面向大众开放,适合大众消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3、本经营项目可以经营餐饮、冰制品、小食品、点心,由经营业主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4、本服务点需按景区要求进行装修,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中标人)出资装修,装修期为2个月。承包期满后所有装修及不能移动建筑物无条件无偿归属管理处所有;

      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接受管理处考核和管理,做到安全经营,文明经商,热情待人;

      6、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在每个经营年度的前一个月交清全年的管理费用或租金(按中标价),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管理费或租金的,管理处随时终止承包合同;

      7、如遇政府或管理部门因景观、规划、道路改造等决策需要拆除或停止经营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为保障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同一品牌在景区内不得连锁经营;

      9、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秩序,确保游客安全游园,景区南门将禁止社会车辆进出,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影响门店经济效益;

      10、竞标人应当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咨询专业人士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参与竞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三、竞标程序及评标规则

      1、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申请竞标,并按规定填报申请表;

      2、竞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景区规定交纳竞标保证金40万元。中标后毁标的,保证金不能退还;竞标人没有中标或中途弃权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人签订经营合同后,用竞标保证金交足一年管理费用并缴存5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如数补足)。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违规经营扣款,如出现安全责任不到位、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违约经营、店外经营、“五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将按照《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和《门店经营公司百分制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款处理;

      3、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与评委当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后以高分者中标;

      4、评标规则:评委评分共占6分,主要对竞标人经营信誉、投资能力、管理水平进行评分,报价总分为94分。其中未达到标底价的不得分,视为自动弃权;达到标底计80分,超过标底每增加2万元加1分,最高加14分;

      5、为了确保竞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管理处纪委全程监督,管理局纪委对重要环节跟踪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为确保竞标工作有序进行,管理处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由龚延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娟、钱怀五、龚凌同志任副主任,王理、向张罗为联络员;

      2、为确保公开公平竞标,本招标公告将在管理局官网进行挂网招商和宣传;

      3、本次竞标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至     2018年11月9日,9:00--11:30,14:00--16: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岳麓区登高路58号(麓山景区管理处门店经营公司)。

      联系电话:88606522

      监督电话: 88606579

      联系人员:王娟、向张罗

      编号:LSZS2018003

      为满足游客需要,规范资源管理,经景区党委研究,报景区管理局审核批准,决定将景区内悟凡茶轩经营服务门店(万景园分岔路口旁)的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认同景区文化,服从景区管理;

      2、必须具备相关经营经验和管理能力;

      3、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现任公职人员报名,不得转包或分包经营。

      二、具体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经营门店位于麓山景区万景园分岔路口旁,项目面积约为208㎡(含室外),经营期限为五年,标底价为14万元/年;

      2、本经营项目不得作为会所经营,必须按照管理处核定的经营范围,面向大众开放,适合大众消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3、本经营项目可以经营小型餐饮、茶、冰制品、小食品、点心,由经营业主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4、本服务点需按管理处要求进行装修,签订合同后由承包人(中标人)出资装修,装修期为2个月。承包期满后所有装修及不能移动建筑物无条件无偿归属景区管理处所有;

      5、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接受管理处考核和管理,做到安全经营,文明经商,热情待人;

      6、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在每个经营年度的前一个月交清全年的管理费用或租金,未在规定期限交清管理费或租金的,管理处随时终止承包合同;

      7、如遇政府或管理部门因景观、规划、道路改造等决策需要拆除或停止经营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支持,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停止经营造成损失的,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为保障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同一品牌在景区内不得连锁经营;

      9、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秩序,确保游客安全游园,景区南门将禁止社会车辆进出,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影响门店经济效益;

      10、现经营门店屋顶出现严重安全隐患,需要较长时间重新换顶,可能会影响门店经营效益;

      11、竞标人应当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在咨询专业人士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参与竞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三、竞标程序及评标规则

      1、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申请竞标,并按规定填报申请表;

      2、竞标人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景区规定交纳竞标保证金20万元。中标后毁标的,保证金不能退还;竞标人没有中标或中途弃权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人签订经营合同后,用竞标保证金交足一年管理费用并缴存5万元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全额退还(不足部分如数补足)。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违规经营扣款,如出现安全责任不到位、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违约经营、店外经营、“五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将按照《麓山景区经营业管理规定》和《门店经营公司百分制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款处理;

      3、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与评委当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后以高分者中标;

      4、评标规则:评委评分共占6分,主要对竞标人经营信誉、投资能力、管理水平进行评分,报价总分为94分。其中未达到标底价的不得分,视为自动弃权;达到标底计80分,超过标底每增加1万元加1分,最高加14分;

      5、为了确保竞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管理处纪委全程监督,管理局纪委对重要环节跟踪监督。

      四、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为确保竞标工作有序进行,管理处成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由龚延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娟、钱怀五、龚凌同志任副主任,王理、向张罗为联络员;

      2、为确保公开公平竞标,本招标公告将在管理局官网进行挂网招商和宣传;

      3、本次竞标报名时间:自2018年11月5日至     2018年11月9日,9:00--11:30,14:00--16: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岳麓区登高路58号(麓山景区管理处门店经营公司)。

      联系电话:88606522

      监督电话: 88606579

      联系人员:王娟、向张罗

      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2018年11月5日

    索引号: 000014349/2020-6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