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发〔2022〕27号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洋湖街道危旧房屋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洋湖街道危旧房屋应急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4日
洋湖街道危旧房屋应急处置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区两级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全面消除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长沙市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基本原则,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以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现隐患提前预防,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危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危旧房屋确认标准
本文中危旧房是指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或有一定建筑年代的历史老屋。具体为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以及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房屋。
三、组织机构
成立洋湖街道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全街范围内危旧房屋应急处置工作。
(一)领导机构
政 委:周 永
指 挥 长:李泽亮
副指挥长:丁 玲 刘 辉 刘正武(常务) 彭勇智
周晗周 慧 侯光姚臻
成员:张浩 龚荣浩 彭宇祥 廖 雅 刘望涟
梁欢 何鑫 周炎 何泽华 聂晓青
唐静 周 伟 吴建新 沈建辉 魏运霞
赵正文 杨宏 周群英 欧 蕾 刘仕杰
胡 铁 欧阳艳芳 王乐军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正武
成 员:区域建设服务办、相关社区(村)自建房排查整治专干
职 责:
①负责隐患房屋鉴定工作;
②负责业务主管部门、街道各办所、指挥部下设各工作
组的协调对接工作;
③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三)现场劝导组
组 长:相关社区(村)联点党政领导
成 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抽调)、相关社区(村)两委工作人员
职 责:
①负责劝离、疏散和转移危旧房屋内居住、使用人员;
②负责协助做好过渡安置工作;
③负责危旧房屋疏散后的巡查巡视工作。
(四)法制保障组
组 长:刘 辉
成 员:坪塘派出所、公共安全办、市场监督所、司法所、相关社区(村)两委工作人员
职 责:
①负责危旧房屋整治相关法律政策宣讲;
②协助现场劝导组劝离危旧房屋内居住、使用人员;
③负责危旧房屋内门店关停工作;
④负责行政排危和限期搬离的法制保障工作;
⑤对阻碍疏散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
(五)区域防护组
组 长:侯 光
成 员:洋湖城管中队、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村)两委工作人员
职 责:
①负责对危旧房屋进行围挡防护;
②负责做好现场证据保全工作;
③协助现场劝导组和法制保障组开展工作。
(六)过渡安置组
组长:刘正武
成员:区域建设服务办、社区(村)两委工作人员
职责:
①负责组织过渡安置的资料收集、整理、审核、报批工作;
②负责组织过渡安置资源的分配工作。
(七)宣传引导组
组长:周 晗
成员:党政办、网格办
职责:
①负责危旧房屋应急疏散的宣传引导工作;
②负责危旧房屋应急疏散的舆情应对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 慧
成员:党政办、行政审批办、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
①负责临时疏散指挥部办公场地的布置工作;
②负责疏散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③负责疏散现场的医疗保障工作;
④负责疏散搬运工人和车辆调度工作。
(九)纪律监督组
组长:彭勇智
成员:街道纪工委
职责:
①负责对疏散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②负责对危旧房屋应急疏散工作落实的监督;
③负责接受与处理群众对疏散工作的举报。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启动方案
根据以下情况启动该方案:
1.房屋鉴定分级提示;
2.各社区(村)紧急报告;
3.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报警并已初步核实;
4.其他渠道获知的房屋较大安全隐患。
(二)处置措施
1.前置措施:综合协调组提前落实好疏散转移所需资源,各社区(村)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前摸排危旧房屋内居住、使用人员详细情况,形成台账。
2.现场措施:按应急疏散机构设置要求抽调工作人员,有序进场开展疏散工作。
3.过渡措施:①对于按期疏散转移的住户,由指挥部提供搬运车辆协助搬家;②对于此处为唯一住房的住户采取提供廉租房或领取租房补助两种过渡安置;③廉租房租金按实支付,租房补助标准参照就近80平方米安置房平均月租金的标准支付;④属于企业和单位公房的,过渡安置费用由地块业主单位提供保障,属于社区(村)常住人员的,过渡安置费用由户口所在单位提供保障。
4.整治措施:一是对能采取加固、重建等整改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的,由专业机构出具加固、重建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并验收后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二是对不能采取加固方式或不具备重建条件以排除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的,报请上级部门纳入片区征拆,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调查、锁定房屋数据后予以安全拆除;三是对近期确实无法拆除的,必须设置围挡或修筑围墙,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
(三)现场处置
1.各驻街单位、各办(所、队)、各社区(村)应根据方案要求和工作职能,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开展应急疏散工作。
2.参与应急疏散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现场指挥人员指令,迅速实施劝导,有序疏散人员,及时分配过渡安置资源,同步设立区域防护围挡,如有需要可修筑围墙,确保危旧房屋区域只出不进。
3.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对危旧房屋进行临时加固,防止房屋倒塌。
4.对拒不配合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坚决打击阻碍疏散工作的行为。
5.做好现场证据保全。
6.人员疏散后安排专人对危旧房屋区域展开不间断巡查与值守。
(四)信息上报
1.各单位在开展疏散期间应及时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
2.疏散工作的开展、人员转移、过渡安置等有关情况,由宣传引导组统一向社会发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任何文档、影像资料。
五、应急保障
(一)各办(所、队)、社区(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危旧房屋应急疏散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疏散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组建危旧房屋应急处置队伍,并对应急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和疏散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积极动员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疏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驻街各单位、机关各办(所、队)、社区(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危旧房屋疏散指挥部的指挥和命令,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驻街各单位、机关各办(所、队)、社区(村)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前瞻性,从实际出发,抓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疏散、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在紧急疏散的过程中,要在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其财产安全。同时,要满足疏散、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