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洋政发〔2020〕2号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和长沙市岳麓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开复工工作的调度令》等法规文件精神,现将开复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强化担当

  1.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区、街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会议、文件要求。坚决履行企业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2.原则上,各楼宇企业在2月9日(正月十六)24:00后复工,复工前需向社区(村)和楼宇管理方报备,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话、微信、邮件、视频及其他线上办公软件处理事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报备内容详见表格附件一,请各楼宇企业填写后统一交物业,由物业管理方统一报社区(村),非楼宇内企业报备至社区(村),由各社区(村)再统一到街道备案。

  二、密切配合防控

  1.各企业必须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同时储备足够的开复工必要的疫情物资(包括红外体温检测仪、75%的酒精、84消毒液、与开复工人数匹配的口罩等)。

  2.加强群防群控和排查,密切关注企业职工休假期间行程、路线、接触群体和返长时间等相关信息,并严格落实好信息及时报送制度。

  3.严格落实人员出入日常管理制度,所有复工人员每日需进行体温监测,加强日常防控。企业员工的宿舍、食堂、厕所、升降机、电梯间等一切公共场所和人员密切接触的部位进行全方位防疫消毒(1天不少于2次),并保持通风。所有从业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作业,严格实行分餐制就餐。

  4.加强楼宇及周边消毒防疫,做好消毒灭菌工作,有效防范疫情传播。企业开复工后,所有楼宇出入口及企业出入口必须配备体温监测设备,并建立登记台账,确保排查防控到位。

  三、广泛宣传教育

  1.各社区(村)及物业公司根据街道下发的标语内容悬挂好横幅与标语,利用橱窗、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司微信群、LED屏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加大对疫情防护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主动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咨询相关防疫专业知识,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卫生防疫教育。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疫情防控工作,强防护、信科学、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四、特殊情况报备

  1.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异常情况及时报送制度,如有情况,请第一时间报洋湖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联系电话:88990250),同时需填报相关统计表格(详见附件2、3),报送至公共服务办工作邮箱yhcyfz@163.com,并报属地社区。各企业要加强对下属各单位的督查力度,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责。

  2.疫情未解除前,仍在湖北的从业员工、途经湖北或与湖北人士有过接触的从业员工、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从业员工要采取打电话、发微(短)信、QQ留言等联系方式要求其暂缓返回复工。

  3.对已从湖北疫区返回的从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就地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隔离的措施(自抵达长沙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4.企业员工符合第2、3条情形的相关人员,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书面确认无事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方可复工。

  相关附件:相关附件.docx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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