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庆祝建党102周年暨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洋发202342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庆祝建党102周年暨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工作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街属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根据《长沙市党内表彰工作实施细则》(长发〔201827号)有关规定,经街道工委研究决定,对全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一、组织领导

      周  

第一副组长谭  

    :谭    刘  辉  彭勇智  黄英廓  周  晗  王  燕(常务)  彭  彬    

二、表彰项目、名额及评选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78名)评选范围为街道全体党员,除直管党员外,表现优秀、成绩突出、作用发挥显著、群众认可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在地党员也可纳入评选范围。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评选范围为全街各级党组织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主要评选社区(村)、两新党组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11个)评选范围为全街各级基层党组织。

三、评选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优秀共产党员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

2.带头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湘江新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建设“五个洋湖”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应为正式党员,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

2.模范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在愿抓、真抓、善抓党建工作方面具有示范作用;

4.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湘江新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5.自觉担当作为,注重创新实践,争做干事先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重点表彰基层党务工作者。(时间计算到2023630日)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模范履行党建责任,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发挥较好,有很强的组织力;

3.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湘江新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在突出先进性、时代性的同时,充分考虑推荐对象的广泛性、典型性、代表性,力求各层次、各方面、各年龄段都有代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一般不再纳入街道级同类推荐范围;近5年曾受纪律处分的党员,近5年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情形的基层党组织,一般不纳入推荐范围。

四、评选程序

(一)启动。制定表彰工作方案,明确表彰项目、表彰范围、表彰名额、评选条件、奖励办法、工作程序和经费来源等,并于开展集中表彰前1个月报新区组织工作部备案。

(二)推荐。此次评选以全街各党组织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照本方案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在适当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所有推荐名单须在本辖区(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各类推荐表格报街道基层党建办。

(三)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和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党员,按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征求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意见;对企业党组织及企业负责人,征求负责环保、税务、市监所、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的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四)审核。领导小组对各党组织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五)公示。街道工委根据考察、联审的情况,在全街范围内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决定。公示后,经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七·一前夕召开全街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大会,进行集中表彰

五、奖励办法

根据《长沙市党内表彰工作实施细则》(长发〔2018〕27号)、组工信息第三十二期《关于党费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及奖金,对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属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此次评选表彰作为充分展示全街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的重要契机,作为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认真听取本单位(辖区)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依据,形成集体推荐意见。

(二)注重广泛参与。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和民主性,要发动全街各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严禁搞轮流坐庄、平衡照顾,真正推选出组织信得过、群众认可度高、实绩突出的先进代表。各推荐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总体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营造良好氛围。全街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评选表彰和庆祝建党102周年为契机,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模范的优秀事迹,增强典型引路效应,浓厚创先争优氛围,广泛凝聚助推洋湖发展的正能量。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工作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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