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洋湖街道关于印发《洋湖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通知

  洋发〔2019〕14号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洋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洋湖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社区(村、筹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街道机构设置,洋湖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再次进行明确,现将调整后的《洋湖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洋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4日

  

洋湖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现就洋湖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各成员单位和各社区(村、筹委会)对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总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抓好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党政办

  负责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的起草、定稿、发文等,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上传下达及协调工作。

  二、综治办

  1.牵头组织全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督促、考核考评,推动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2.推动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3.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中的标准和指标体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考评办法督导、追究各项政策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4.健全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通报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5.在信访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属信访事项的,按信访程序及时处理;

  6.负责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纪工委

  1.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促进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日常监管,促进落实对日常管理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严肃问责;

  2.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监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工作。负责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社区(村)和相关职能部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组织协调严肃问责,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3.查处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干扰和阻挠办案的执法、执纪人员;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

  4.拓宽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渠道,积极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发掘线索,建立与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

  5.坚决保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依规积极履职的工作人员,促进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党建办

  1.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绩效考核、负面清单方式予以处理和追究;

  2.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巩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社区(村、筹委会)人选标准,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认真履行扫黑除恶领导责任社区(村、筹委会),对有涉黑涉恶问题或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社区(村、筹委会),提出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的意见、建议;

  4.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做为对社区(村、筹委会)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对扫黑除恶有功人员及时提请党工委、办事处进行表彰奖励;

  5.发动街道辖区内党员进行扫黑除恶工作,汇总其动员情况及开展情况。

  五、文明办

  1.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宣传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工作成效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4.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强对网络媒体监管力度,发现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打击处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严防负面舆情扩散蔓延;

  5.负责在文化娱乐行业、场所的管理中,及时发现、移交黑恶势力敲诈勒索、强收“保护费”、垄断交易等违法犯罪线索;负责在旅游景区的管理中,及时发现、移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六、坪塘派出所

  1.建立健全线索摸排、研判、核查机制,与街道扫黑办常态化开展联合摸排行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并向社会公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证据标准,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积极开展专案侦查工作;

  3.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会同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重点监管机制,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

  4.会同司法所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

  七、司法所

  1.负责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的涉黑涉恶罪犯的监管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严格监管教育。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对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

  2.在社区矫正场所部署开展涉黑涉恶大摸排,发动社区矫正人员检举揭发;及时移送、反馈发现、受理的涉黑涉恶线索。

  八、社会事务办

  1.协调指导基层在村(居)民自治领域严格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严格规范居(村)“两委”选举,切实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破坏和操纵选举,进入居(村)“两委”班子,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2.协调指导基层及时发现和移交“村霸”等黑恶势力和农村宗族势力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监管、殡葬管理、养老服务、民政扶贫、福利彩票发行、流浪人员乞讨等领域欺压群众、煽动闹事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社区(村)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纪工委开展调查取证。

  3.指导洋湖街道辖区范围内各级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法治教育;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九、财政所

  落实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保障,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十、城建办

  负责在重点工程、房屋拆迁、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中,及时发现、移交黑恶势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胁迫拆迁当事人等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健全相关线索移送机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

  十一、网格办

  负责在“双百大走访”和每月网格日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宣传,及时发现、移送走访过程中收集上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

  十二、卫计办

  及时发现、移送医疗卫生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报告制度。

  十三、城管执法中队、城管办、环保办

  1.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主动移送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指导规范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户外宣传标语、固定宣传栏宣传工作;

  2.负责在交通运输、物流托运等领域的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移交黑恶势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3.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及时发现、移交黑恶势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河道采砂的非法偷采盗采,越界开采,非法占有河道牟取暴利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十四、产业发展办

  1.负责在旅游景区的管理和招商引资中,及时发现、移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2.加强对娱乐业、服务业、旅馆业、建筑业、物流业、集贸市场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管,及时发现、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3.牵头开展涉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开展对涉黑涉恶势力资金的监管、查询、扣押、冻结等工作。

  十五、物管办

  负责在物业管理中发现垄断物业管理的情况,及时发现、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十六、食安办

  负责在餐饮领域中及时发现、上报餐饮垄断现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十七、街道其他部门

  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十八、各社区(村、筹委会)

  1.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主动向坪塘派出所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2.做好常态化宣传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