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
关于学士街道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政策。为充分保障农民承包权益,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湖南湘江新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和土地延包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土地延包工作试点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士街道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小组组成人员、单位如下:
组 长:邬炼
副 组 长:张凯博、曾兵、周海波(常务)、李凯、胡芳
成员单位:生态事务中心、含浦资规所、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资规线)和涉农村(社区),各成员单位相对固定两名人员参与。
专班小组职责:负责组建土地延包工作队伍,实行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延包试点工作开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
专班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街道生态事务中心,由李超任办公室主任,如有职务调整的,由相应岗位领导及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部门职责
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责任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生态事务中心:负责延包试点工作组织协调、统筹安排、业务指导。
含浦资规所和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资规线):负责延包试点工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地块、地类集体土地征收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
各村(社区):负责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具体实施。
三、基本原则
(一)延包试点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不得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搞“确权确股不确地”。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统筹考虑、循序渐进,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
(三)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顺应新形势完善生产关系,立足建设现代农业,实现乡村振兴,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解决好农民问题,又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不忽视普通农户,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以农村社会稳定为前提,稳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保持历史耐心,循序渐进,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预留空间。
四、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工作。做到“五个清”:一是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现状;二是摸清确权登记颁证到户及确权面积准确与否情况;三是摸清农户无地少地、村组农用地利用、机动地留用、家庭承包户退出承包地、整户消亡、整户外迁、整户征拆等情况;四是摸清承包地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五是摸清农户延包意愿。
(二)探索开展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延包试点工作规程要求,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选举村组延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延包方案,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复核确认,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延包方案、公开公示延包方案、组织实施延包方案,制定重大问题处置办法,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申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等。
(三)探索延包路径。一是对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无异议的农户,支持直接顺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不变不换,个别有变化(含田块和家庭成员信息)的农户,根据实际情况更正信息后进行延包。二是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等增加的土地、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依法依规用于解决无地少地农户需求。
(四)探索解决主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五个探索”上下功夫。一是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协调作用,以改善耕地质量和耕作条件为目标,尊重农户意愿,倡导“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的实施路径;二是探索总体“大稳定、小调整”,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构想,从严把控“小调整”范围,保持绝大部分农户承包地块保持稳定的延包路线;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跨村组的离婚妇女、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既要防止外嫁女、入赘男、离婚妇女等特殊群体“两头空”,也要避免“两头占”;四是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机制,坚决维护进城落户农户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将承包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也可通过多种形式流转承包地经营权;五是探索建立健全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整户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集体不得以各种理由新增机动地。
五、工作安排
(一)准备发动阶段(2025年7月31日前)
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或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社区)级、组级延包工作小组及成员。小组成员候选名单报街道审核确认后印发公布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街道、村(社区)层层制定二轮延包工作方案,分解试点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分工,确定保障措施。
3.召开动员会议。街道动员会议开到村(社区),村(社区)动员会议开到组级,层层动员部署,做好工作安排。
4.开展宣传培训。一是面向广大农民开展宣传,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宣传,采取《致农民的一封信》、新闻媒体报道、开设宣传栏、微信群发、“村村响”广播等多种方式,将政策法律宣传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面向各级延包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一级管一级,街道、村(社区)、组建立一支延包政策指导员队伍,指导掌握延包工作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8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5.摸底核实情况。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征收等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主要摸清:①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②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③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④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⑤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摸底核实工作由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等方式,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相关表格。
6.制定延包方案。摸底核实情况完成后,延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街道预审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根据村民意见修改完善,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后,将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街道审查同意后,报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在村里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修改后的延包方案,应当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由街道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7.开展信息调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国家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延包方案要求,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调查成果。调查流程:整理摸底表,开展权属调查,进行数据预处理,生成农户信息公示表(图)等。
(1)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将农户填报情况分为无变化、有变化两种。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
(2)权属调查。筛选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摸底表,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由调查员按照农户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或调查,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出具测绘调研报告。开展以上调查工作,所应生产的各类调查表等资料,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办理。
(3)生成公示资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公示表。
8.审核公示资料。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9.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组织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合同后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现为30年,即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 年满。
10.完善登记颁证。新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实施工作。已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由新区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变更。对个别农户承包地现状有变化的,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新区自然资源部门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二轮延包试点启动后的登记数据,按农业农村部网签等平台数据标准从省农业农村厅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时推送生成。原则上,新区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1.整理资料归档。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和资料归档范围,以承包农户为单位整理归档,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共享。延包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发包方要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各级综合档案按规定标准整理归档,归档资料包括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5日)
延包试点任务完成后,按照《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回头看”。村(社区)组自查、街道核查、新区检查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全面排查整改延包数据不准确、暂缓延包、超比例预留机动地等问题。新区自查自纠后,报市级初检、省级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二轮延包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及任务之艰巨,对照方案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精心组织推进。联点各村(社区)的街道班子成员要主动下沉一线,指导、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发挥好“主心骨”“定海针”作用,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街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街道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职,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全力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各村(社区)要立足本地,听取社情民意,树立“一盘”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利用好党员、组长、妇女骨干、有威望长者等人员的带头作用,深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保证延包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两个坚持”“五个不得”。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延包原则,以确权成果为基础,确保绝大多数承包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二是坚持有限目标,做到五个不得:不得强行收回农民土地搞反租倒包,不能混淆反租倒包和委托流转的概念,把家庭承包经营这个基础削弱了;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能打破原有界限动摇土地集体所有的根本;不得新增机动地,不能以任何理由,把收回的地违法留作机动地,延包前机动地超5%的要严格依法承包到户;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搞“确权确股不确地”已经确权到地块的不能借延包之机搞确股,以前没确地但现在具备条件的要尽量确地到户;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要充分尊重农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权利,畅通农户申请水田、旱地等承包地确权登记渠道,对于承包农户的合理诉求,要逐一摸清,分类推动解决,不能无视问题,为农村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三)妥善化解矛盾。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对于苗头性、倾向性、有共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广泛论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政策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对局部性问题,可采取“一组一策”或“一事一议”办法解决。在新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街道、村承担纠纷调处主体责任做到一般问题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镇,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