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街道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家每户每个人,为认真落实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街道一项重大的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查清我街道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街道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社会公共政策措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我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根据不用的普查对象和普查的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填报。

(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

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填报普查长表。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

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的目的、居住时间、身份和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有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2019111日至202010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

三、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四、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申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五、普查宣传

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介,广泛深入生动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查宣传月等活动,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知晓普查法律政策,引导普查对象自觉配合普查登记,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形式多样化、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组织机构

成立学士街道“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定

副组长:曾兵、曹春辉、周海波、代惠琼、张凯博、李洁(常务)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

城市管理办、公共安全办、公共服务办、财政所、派出所及下辖十个村(社区)。

七、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统一领导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发现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部门、村(社区)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二)部门分工协作

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上传下达,数据采集整理收集及所有普查的事务工作;

公共服务办卫健、民政线提供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流动人口资料;医保线提供社保资料,协调教育部门做好各级学校人员普查登记工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普查大数据应用、互联网,政务窗口有关宣传工作;

党政综合办负责普查的宣传工作,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互联网宣传工作;

基层党建办负责人口普查中涉及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相关政策协调、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公共安全办、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协调各级公安部门提供户口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以及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在普查中协调监狱等部门工作;

城市管理办负责协调住建、物业部门提供住房、住户资料,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资料的协调保障等相关工作,配合普查登记;对夜市摊等流动人员进行宣传动员工作;

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社区的普查实施工作,绘制好普查小区图,精准掌握网格化管理、住户和房屋出租等资料,村(社区)经济专干分工协作,做好数据采取的资料整理和收集。村(社区)三级网格长配合普查员和指导员开展工作,协助上户登记。

八、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7月上旬):动员部署全街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

17月中旬至8月下旬):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好普查区域划分、绘图及两员选聘工作,在全街形成参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浓厚的氛围

2922日前完成省、市、区部署的初步摸底,1031日前要完成国家摸底数据采集上报工作,1031日前完成国家摸底数据采集上报。

3111-15日,进行短表登记;其中选择自主填报的可从1011日开始预填,并于111-5日确认上报,116日前未完成自主填报需进行上门登记。1116-30日,进行长表登记。1116-1210日,开展比对复查,进行查遗补漏。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普查工作全面结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对街道部门和村(社区)的年度绩效考核。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政策要求,开展培训,全街干部要认真掌握业务知识。各部门和村(社区)认真落实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三级网格长配合村(社区)“两员”开展普查工作,街道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相关工作,通过条块结合,密切配合,精准服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调度。正式登记时一日一调度,汇总登记情况;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数据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处理“两员”提出的困难和建议,确保问题不过夜。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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