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23年3月20日,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本《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全面落实省、市、新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和杜绝较大及以上和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目标的整体部署,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街道安委现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二、《通知》目标任务

通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时间、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范围

街道安委决定,从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在全街所有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重点是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居民自建房、消防、仓储物流、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燃气安全、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更加严厉、管用、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内容主要有以下15项: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照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非客运车非法载客、非危货车非法载运危险品的;

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

7.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8.未建立日常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未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的;

9.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10.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1.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3.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4.“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的;

1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立即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

2.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3.加强违法违章及事故的警示通报和宣传教育;

4.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和“双百行动”工作;

5.加强部门联合联动与信息沟通。

四、《通知》解决的问题

1.组织精干力量,结合辖区内企业的行业属性和生产实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地毯式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现场隐患,及时督促企业尽快落实隐患整改,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2.加大对所监管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严厉打击,坚决铲除非法经营的生存土壤。严格落实“行刑衔接”相关工作机制,提高违法行为的经济成本,强化刚性执法的威慑力度。

3.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尽职履职、重点场所风险隐患辨识、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宣传培训教育,营造“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的浓厚氛围。

4.以深入推进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双百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企业自查、单位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融入各项工作中,提高专项整治推进的工作效率。要切实抓好“厂中厂、园中园”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除隐患、防事故”为最终工作目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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