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湘之奥宾馆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沙市奥斯乐酒店有限公司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沙佳味上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格林店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沙市枫林红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沙市岳麓区鑫枫商务酒店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