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岳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我街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健全完善我街街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制定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资源管护新机制。

二、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成街道、村社区林长制工作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网络。全街“林长制”由街道工委书记龙明星、办事处主任谭幸任林长,其他党政领导分别担任副林长;各村(社区)书记担任本村(社区)林长,支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林长。

三、工作目标

1、构建“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协助执法工作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林长由街道工委书记龙明星、办事处主任谭幸担任,护林员吴皓鸿,监管员由街道农办主任彭学担任,协助执法工作人员(街道)由农办专干刘爱华担任,基本建立林长会议室、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等各项制度。

2、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3、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

街道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设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街道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林委会”),由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林长,其余党政领导担任副林长,成员由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财政所、城市管理综合办、公共安全办、公共服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主要村居两委成员组成。街道林长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综合办(市场监管),由分管领导谭水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区林委会决策部署,具体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相关工作,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等工作。

街道党政领导分别担任联点村(社区)森林资源林长负责人,并明确街道办所具体联点村(社区)工作。

各村(社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设立组级巡查员和护林员,负责组织推进所辖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治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林委会职责。街道林委会作为全街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统筹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2、林长职责。街道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管员、护林员、协助执法工作人员等网络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督促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整改;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村(社区)林长负责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组织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监督木材采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灾害防治工作;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特色产业;指导、监督、检查护林员巡山护林;参与巡山护林;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林长制工作任务。

3、街道林长办职责。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林委会确定的事项和综合考评工作。

4、街道林委会成员单位职责。


望岳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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