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提醒

1、提前报告,不隐瞒。所有外省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本省外市州入(返)长人员需提前1天通过“我的长沙”APP或“我的长沙”小程序报备。近8天以来有湖南常德、株洲、邵阳、永州、怀化、湘西,新疆全域,西藏全域,内蒙古全域,甘肃全域,青海全域,宁夏全域,江西萍乡,广东广州、佛山、梅州、深圳、揭阳、湛江、汕头、茂名、清远、东莞、肇庆、珠海、阳江,湖北武汉、黄冈、随州、宜昌,四川成都、广元、乐山、宜宾、巴州、彭州、凉山,山西太原、大同、晋中、吕梁、忻州,河南郑州、许昌、南阳,重庆云南德宏州、昆明、昭通、红河、文山、曲靖,安徽合肥、宣城、淮北,陕西西安、安康、渭南、榆林,北京黑龙江哈尔滨、黑河、牡丹江、绥化、大庆,山东枣庄、东营、青岛、德州、淄博、泰安、菏泽、济宁、济南,天津福建福州,河北石家庄、张家口、保定、秦皇岛、沧州、雄安新区、邯郸、廊坊,辽宁锦州、丹东、营口,浙江杭州,广西桂林,江苏连云港,贵州毕节,上海等地区旅居史人员;近8天有国内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长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务必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等场所)报告,主动履行个人防疫责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核酸检测,及时做。外省及本省有疫情地区来(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来(返)长后实行3天2检,即抵长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来(返)长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来自外溢风险高的地区的来(返)长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自没有社区传播地区的来 (返)长人员,完成三天两检前,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能参加聚集活动。

3、加强防护,少聚集。广大市民应主动履行防疫义务,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室内场所或在户外人群聚集的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少扎堆,少聚集,避免在通风不良、空间密闭的场所长时间停留;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扫“湖南场所码”并配合测温等健康监测措施。

4、外出旅行,要慎重。近期有外出旅行计划的人员,要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并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活动轨迹信息以及疫情风险区域调整动态。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及健康码异常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及时主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5、主动免疫,打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手段,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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