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和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保护我街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特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街总面积20.86平方公里,总人口5.68万人,森林总面积8648亩,处市政府西北的开发地带,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森林防火工作的社会影响和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法》为准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运用“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积极手段,确保我街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我街经济建设和稳定工作作出贡献。
三、机构设置
政 委:王 军
指挥长:席文诗
副指挥长:卢 艳、周贵生、康腾飞、赵国亮、卢毅、伏灿、刘华维、王燕、胡忻(常务)、刘任能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公共服务办、政务中心、公共安全办、城市管理办、财政所、青山新村社区、尖山社区、永恒社区、永燕新村、清水社区、燕联社区、川塘社区、天顶派出所、天顶卫生院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政务中心,由张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各社区(村)安排人员在防火期内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8815369。
四、防火范围
川塘社区、永燕新村、青山新村社区、永恒社区、尖山社区
五、防火时间
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度防火期,其中每年春节前后和清明节前后属重点防火特护期。
六、防火任务
全街实现森林火警不超过3次,过火面积不超过5亩,每次过火面积不超过1亩,不烧一栋房屋,不死一人的奋斗目标。
七、等级区别
Ⅰ级防火区单位:青山新村社区、尖山社区、永恒社区、永燕新村
Ⅱ级防火区单位:川塘社区
八、实施方案
Ⅰ级防火区:1亩以内的火警由居委会组织人员扑救;4亩以内的火警由街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扑救;4亩以上的火警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区人民政府),协助组织有关部门扑救。
Ⅱ级防火区:2亩以内的火警由村委会组织人员扑救;8亩以内的火警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扑救;8亩以上的火警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区人民政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扑救。
九、安全防范
1、在辖区范围内无论某一地点,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必须报告街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便及时掌握火情动态,采取相适应的救火措施。
2、在火警发生的区域内,有房屋和人员的,应及时组织人员安全转移,确保当地人民财产安全。
3、明火火警扑灭后,要派专人清理现场,以防灭后复燃,防止重大的经济损失。
4、在救火的过程中,年未满16周岁的少年和妇女、老人制止上山救火,防止带来不必要的社会影响。
5、对发生的山林火警,各居委会认真查处原因,依法处理肇事者,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十、职责要求
1、严格执行行政领导带队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不离岗,并按时作好交接班,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2、一旦发生森林火警,应立即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通知各部门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扑救,并随时掌握火情变化,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在扑救火警现场,必须坚持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调令。在防火期间,必须确保通讯畅通,政令畅通。
4、认真抓好护林人员的职责监督,在特护期,如古历二十四至大年三十、初一、十五、清明的前后,久晴无雨等森林火警高发期,各村干部必须带领村民小组长严把各入山口,严防火源上山。工作人员必须配带森林防火袖章,做到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5、为了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必须保证一定的经费、专款专用,并要购置相适应的救火工具,如柴砍刀、铁铲或灭火器等。
6、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场地和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不断地增强全民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一切工作。
十一、街道及各社区应急分队人员安排
单 位 |
队 员 |
天顶街道 |
40人 |
青山新村社区 |
20人 |
尖山社区 |
20人 |
永恒社区 |
20人 |
永燕新村 |
20人 |
川塘社区 |
20人 |
十二、街道森林防火应急物资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消防斧 |
把 |
20 |
2 |
防火扫把 |
把 |
60 |
3 |
灭火器 |
个 |
10 |
4 |
油锯 |
把 |
6 |
5 |
砍刀 |
把 |
30 |
6 |
警戒绳 |
卷 |
60 |
7 |
安全帽 |
顶 |
40 |
8 |
防火服 |
套 |
4 |
9 |
防护面具 |
个 |
40 |
10 |
森林消防背包 |
个 |
10 |
11 |
对讲机 |
个 |
10 |
岳麓区天顶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