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顶街道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街道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各办所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均应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实行统一归档,集中管理,任何办所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档案管理机构

  1、党政综合办是档案的归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提供利用;同时监督、指导各办所的档案立卷和档案管理工作。

  2、各办所档案原则上不自行保管,但应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工作,重要文件及时移交党政综合办归档。

  (二)档案职责分工

  1、业务档案主要由各办所专职档案人员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各办所如有归档范围内的管理档案,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完成移交。

  2、财务会计档案:主要由财政所专职档案人员收集、整理、立卷并自行保管。

  (三)档案人员职责

  1、领导职责:各办所分管领导应经常听取本办所专职档案员的工作汇报,积极做好协调、疏通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档案人员职责:负责本办所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组卷、编目、保管、借阅、统计、销毁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本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期向党政综合办移交档案;档案员在离任时,应清点好所管档案,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方能办理离职。

  三、档案归档要求

  (一)由形成档案材料的办所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在收集时要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准确、可靠,并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归档文件类目名称、卷内目录填写正确,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组卷合理不庞杂。

  (三)管理档案按类别、年度组卷,卷内文件按件排列,档案盒内需附目录,管理档案移交纸质版时一并移交目录电子版。

  四、档案查阅、复印、出借制度

  1、已归档案卷、材料(含财务档案)的借阅和查阅,必须严格审批、办理登记手续。

  2、借阅档案,不得擅自超越查阅范围,个人不得因私事借阅或查阅档案。

  3、查阅档案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在场,查阅人严禁拆卷带走,涂改内容,勾画字句,折叠档案,严禁吸烟、喝水,以防案卷烧毁受潮,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摄制、翻印、复印和随意转版篡改、公布档案内容。

  5、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说明事由,经分管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

  6、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档案时,须持有关单位的证明进行身份登记,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查阅。

  7、复印、出借档案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登记。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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