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天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2019年6月6日,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印发了《2019年天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就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26号)和《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岳麓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升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

  三、《方案》主要内容

  1. 建立基础台账。各社区(村)要摸清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标底数、掌握基础数据资料动态,每月24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台账至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

  2. 广泛宣传动员(6月15日前)。各社区(村)要以基础台账为依据,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公共区域、楼栋出入通道、电梯间等位置设置宣传栏,以一份倡议书、一张引导卡、一段宣教片、一支志愿者队伍等形式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培训宣讲、有奖问答、现场指导等活动。

  3. 完善设施设备(7月30日前)。在居民小区、餐饮单位、食堂、宾馆餐饮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干、湿两分类,主要设置干、湿垃圾桶两类;道路、广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原则上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桶两类投放桶;有条件的物业小区等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桶(或投放收集点)。按照每类生活垃圾产生量配备合理数量的分类垃圾桶、暂存分拣点、分类运输车辆等投放、收运设施设备。

  (1)小区设施设备的完善(主要指分类垃圾桶)。城区各小区入户湿垃圾桶,单元干、湿垃圾桶首次配备由区政府统一采购配备。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由物业公司进行后续维护管理及更新,无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由街道及社区进行后续维护管理及更新。

  (2)党政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备完善,由各责任主体自行配备,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到位。

  4. 建立分类体系(8月30日前)

  (1)分类投放。按照“干湿分类为主、四分类为辅”的原则,设置干湿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有条件的增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在小区指定位置设置大件垃圾(含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投放点。

  (2)分类收集。由物业公司、专业回收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行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含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将湿垃圾集中到小区设置的集置点,将干垃圾集中到小区配套垃圾站或公共垃圾站,将可回收垃圾(含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集中到临时堆放点。

  (3)分类运输。干垃圾、湿垃圾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运至市垃圾固废中转场和市湿垃圾终端处置场;可回收垃圾(含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害垃圾由收运企业运至资源再生利用处置场、有害垃圾处置场。

  (4)分类处理。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对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5. 指导开展分类(10月30日前)。各社区(村)通过“社区+党员+志愿者”的督导模式,引导居民在家中将干、湿垃圾区分装袋并投放至小区设置的分类桶中,指导做好无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指导有物业公司在小区合适地点设置湿垃圾集置点,并将居民投放的湿垃圾收集至湿垃圾集置点,监督物业公司将小区内的干垃圾集中到小区配套垃圾站或公共垃圾站。

  6. 强化示范带动。各部门要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逐级纳入基层党建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强化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四、《方案》解决的问题

  实现全街9个社区(村)39个小区全覆盖。辖区内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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